(三)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身体、情绪、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3.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做到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索。
5.督促班组安全员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新入厂和调换工种工人以及长休人员、伤愈人员、长期外借人员的复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6.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工段或车间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除防止事故扩大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组织班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伤亡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督促安全员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7.积极组织开展“人人身边无隐患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否决权”。
8.加强对班组安全员的领导,积极支持其工作。对各种安全生产档卡资料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