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工程 编号:012
分部工程名称: 按实际工程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 按实际工程填写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3.要求施工队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认真分析安全情况,部署安全工作。
4.工长、安全员要坚持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5.施工队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施工大检查,查出问题要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情 况要进行复查。
6.认真开展周一安全活动日,并做好详细的安全记录。
7.施工现场设专(兼)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8.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 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 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
开挖。
10.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 靠支撑,遇边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 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11.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 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12.挖土过程中遇有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 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13.槽、坑、沟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槽、坑、 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 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14.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 底挖槽。
15.钢钎破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 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6.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 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7.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 1.5m 的安全距离。
18.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 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施工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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