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车间、科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厂所属各车间、科室及在厂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车间、科室。
第二章 工作方针
第三条 2015年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巩固基础;
强化队伍、凝聚合力;
查找隐患、持续整治
依法管理、确保平安。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五条 明确目标,提高认识,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61号令》以及公司有关消防工作各项管理规定。熟悉自身职责,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落实“三会一标”(三会:单位员工应做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一标:单位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依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车间、科室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车间、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科室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车间、科室内部要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书》,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害部位和复杂区域及重要检修项目等,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车间、科室必须确定本车间、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车间、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负责组织实施车间、科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其他领导按其分管业务,实行“一岗双责”,负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节假日值班安排,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
(四)车间、科室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消防保卫干部,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积极做好车间、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立两级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车间、科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严格实行消防安全月考核奖惩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五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车间、科室建筑、生产线改建、扩建、新建、室内装饰等工程项目,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必须进行“三同时”。需上报公司武装保卫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项目,在初期立项、设计、竣工验收时,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必须同步进行,未上报、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验收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追究项目组织和主管车间、科室的相关责任。
(六)车间、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检验,确保完好率达100%。
(七)属设备原因或电器等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火灾事故,在事故处理的同时,要追究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所有需进厂施工的外来车间、科室,项目的组织和主管车间、科室要与之签订《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因外来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事故,除追究外来施工车间、科室责任外,同时要查究组织和主管车间、科室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间、科室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二)完善车间、科室级和重点防火部位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认真进行评价,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一类防火车间、班组和重点防火部位,每年应不少于两次演练;二类车间、班组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
第七条 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
各车间、科室要结合本车间、科室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一)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车间、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二) 建筑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 报告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四)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过车间、科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八条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与治理。
各车间、科室要认真组织落实本车间、科室的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责任人和管理人要亲自带队检查,保证各种火灾隐患能及时发现和治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长期有效的落实,遏制问题的反复发生。所需资金投入要予以大力支持,且保障到位,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
生产、办公区域内严禁随意放置灌装的压缩气体(如清洗剂、杀虫气雾剂、摩丝、发胶、香水等)。固定放置区域必须与能产生热能(如明火、电暖气、热辐射等)的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防止因高温膨胀而发生灾害事故。
第九条 完善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消防档案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内容要及时更新和完善,归档材料齐全,打印规范,装订整齐,确保时效性。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