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载入中.......................
博客公告
    载入中.......................
时间记忆
    载入中.......................
博客登陆
最新日志
    载入中.......................
最新评论
    载入中.......................
最新留言
    载入中.......................
博客相册
博客好友
    载入中.......................
友情连接
博客统计
    载入中.......................
一些中央企业为什么依然事故频发 | 2013-12-5 8:00:00


中央企业又摊上大事了。1122,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燃事故,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36人受伤,引起全国各界的高度关注,习总书记亲自到现场考察事故救援工作,并为此作出重要批示。这次事故的造成的恶劣影响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因为事故中死伤人员绝大部分是无辜的人民群众。中央企业的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构建公共安全体系,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同时也成了政府急需破解的难题。

今年339日,中国黄金集团西藏墨竹工卡县的山体滑坡, 83名工人被埋死亡。531,黑龙江中储粮直属库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大约8000多万元。6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油渣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失踪,2人重伤。20121225日,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在山西吕梁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还违规瞒报,等等等等,数不胜数。

其实,中央企业发生事故也并不罕见,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包括隐患未及时消除)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三违”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3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中央企业虽然是创造GDP的领头羊,但部分行业的央企根本不是安全生产的代名词,根本不能代表先进的安全文化,根本起不到表率作用。中央企业也同其他企业一样,有自己的短板,有其致命的薄弱环节,那就是安全生产。违背安全生产规律行事,出事故是必然的,不论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经济效益观与安全发展理念不协调,是中央企业部分领域发生事故的内在原因。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国资委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等等。由此,国资委更侧重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安全发展理念与经济效益观怎样做到协调统一,则由各中央企业总公司主导并决定。如果人的思想存在问题,官位越高,隐患越严重,危害就越大,中央企业也不例外。中央企业涉及各行各业,由总公司省公司地方子公司自上而下,一直延伸到地方基层,层层只看重经济效益,就偏离了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出事故只是侥幸。

地方政府部门对当地的中央企业子公司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按常规,高危行业的中央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由所在地省级安监局直接监管,但省安监局人员相对较少,监管起来大有困难,基层安监局就更困难了。中央企业地方分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人员较多,利税也多,在地方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企业领导在地方主要领导心目中地位较高。央企总部制定的产量、利润等指标相当高,并且财务账上不允许出现罚款项目,一旦查出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罚款不成,遑论停产整顿。基层安监也只有心存侥幸撞大运的份了。

死亡控制指标考核体系不合理,导致瞒报事故。中央企业子公司分散在全国各地,中央企业出事故了,但死亡人数统计在当地政府,年终考核时会严重影响当地政府的政绩,这就是导致瞒报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出现的是一般死亡事故,影响面不是很大,央企子公司老总怕影响其年薪,自然会主动瞒报事故;当地政府部门害怕影响其年终考核,也会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还会帮助其瞒报,这已是潜规则。去年末,中铁隧道集团瞒报85伤的爆炸事故便是典型实例。

中央企业收购的私人或地方企业,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及管理跟不上。不可否认,中央企业资金充裕,人才济济,技术力量雄厚。但其在扩大规模,收购并购私人或地方企业时,不能不考虑企业职工的出路。原企业的职工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了央企的职工,人员素质就很值得商榷。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并无可厚非,但是企业职工培训这么重要的事情,却常常被企业老总们忽视了。尽管央企搞这个达标那个考核,统统流于形式,一点效果也没有。再者,普通职工一年工资远远不足两万元,有的岗位职工工资不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挣年薪的公司高管年薪二三十万元,甚至更多,收入的巨大距差,导致职工失去积极性和创造性,职工纪律涣散得过且过毫无团队精神也就不足为怪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妄挂央企的招牌。

外包施工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在高危行业,比如矿山企业,目前基本上不培养自己的工人,只有几个或十几个管理人员属于自己企业的职工,交五险一金,退休有保障。矿山采矿掘进等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工作,一般都使用矿山施工队为其完成。然而,施工队大都也不养活自己的职工队伍。由一个人或几人合伙到工商部门注册一个公司,到建设部门申请一个施工资质,身边招募几个技术人员或干过几年矿山工作的包工头,一个具有合法资质的矿山施工队就算诞生了。一旦承揽矿山工程之后,由技术人员或包工头到边远地区如四川湖北陕西等地招工人,进入现场,就开始干工程了。或先由包工头承揽工程,再找施工队假借资质,每年出一定的费用。本人接触过的施工队人员,除了项目部门的几个负责人识字外,大部分除了写自己的名字,根本就不识字,搞安全培训教育等于对牛弹琴。以包代管,万一出了事故,由施工队负责赔偿,发包企业不痛不痒,还可逃避责任。

上述现象,由来已久,已经成为中央企业一些行业安全生产的“顽疾”。中央企业有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表率,树起标杆,但路途漫漫,任重道远。国务院国资委20111月5日公布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从安全生产条件、承包商管理、从业人员资格、事故报告等方面提出了中央企业必须坚决禁止的行为,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该《禁令》是央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不能踩、不准碰的“红线”,中央企业必须遵守、不许逾越。今年1129日举行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话虽这样说,但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没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没有坚毅果断的措施,没有勇于担当的责任心,话白说,会白开,冬风吹过,涛声依旧。

中央企业一些领域和部分企业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能否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的局面,国人拭目以待。(139xo20131201

  • 标签:央企 
  • 发表评论:
    载入中.......................

    易安

博客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