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咳!又是“套牌车”惹的祸?(62)
最近,某市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造成1死2伤,肇事司机均为交警,开的又都是“套牌车”。令我吃惊的是,交警利用手中权力,执法犯法,竟然拥有“套牌车”。咳!真不知全国藏有多少辆“套牌车”,真不知发生多少次车祸,真不知坑害多少人?!
所谓“套牌车”(克隆)车,大体是这样的,假设你的车牌号是12345,有一整套档案资料,做套牌车的人,就找一部和你同厂牌型号同颜色的车,也做一副号牌也是12345,把原车的的发动机号和大架号码磨去,重新按照你的车档案中的发动机号和大架号做上去,这样就出现了一套档案两部同样的车,然后伪造行驶执照,俗称为套牌。一般说来,“套牌车”大都是报废了发动机或大架,安全系数低,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极易发生车祸。那为何要使用“套牌车”呢?一是逃避各种税款,两辆车或多辆车上一份税。二是“变废为宝”,将报废的发电机或零部件派上用场。三是有利可图。转手倒卖。然而,拥有“套牌车”的,又不是一般人,大都跟公检法有关系的人,尤其是掌握车辆权的公安局交警,给其开绿灯,提供方便。即使发生了事故,却人不知,鬼不觉,处理了事。
全国搞“百日督查”,别忘了查查“套牌车”。因为“套牌车”隐藏着“杀机”,是道路杀手,也是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肇事,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认为,别把“套牌车”当作小事一桩,因为每辆“套牌车”背后藏着腐败,同时又是安全隐患,行走道路上的一颗颗“定时炸弹”,切不可以掉以轻心,绝不允许横行于市县。我建议:一是各级公检法机关,认真清查干警手中的“套牌车”,不叫其立足,不留半点空间。二是加大力度查处社会上的“套牌车”,并没收其车辆。三是凡是发现干警开“套牌车”的,应调离公安队伍。在我看来,执法机关带头治理“灯下黑”,严肃法纪,从我做起,不使用,不给“套牌车”行方便,认真清查,绝不手软,树立执法人员新形象。千万别叫“套牌车”扰乱我们社会生活,别再给道路安全添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