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抓交通整治那样抓好煤矿干部下井(杂谈)
从酒驾开始,到抓拍“不系安全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应该说,确实收到了一些效果。笔者想,如果煤矿和非煤矿山都像抓酒驾一样,进行整治,我想安全状况会有很大的改观。比如,矿领导同工人同入井升井问题,在有些人看来是小事一桩,其实并不然,没在煤矿干过的,不会有这样的体会。因为矿井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许掌子面今天没有瓦斯,明天兴许窜出一股;巷道延伸时,没发现水,因没打探水钻,突然冒出一股;本来没有“压头”,干着干着压头却横在面前。井下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稍不注意,极易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事故。我觉得,抓安全也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有所侧重。比如,干部入井升井问题,在外行看来,并没有什么,实际上并非如此。对这个问题,中央下发了文件,可见其重要性有多大。实际情况怎么样呢?有的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并制定措施,加以实施。然而,有的却不执行。主要是有以下方面:一是他们心里根本没有矿工,只要既得利益,却不管工人安危。二是雷声大雨点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使不执行,也奈何不得。三是千方百计找借口,得不下井就不下井,把下井当成负担。四是监督不到位,或根本不监督。有的是蜻蜓点水,到井口看一看,或查看干部下井记录。五是干部下井制度不完善。六是对私企领导监督检查不利,在他们眼里是煤炭,是效益,是钞票。有的领导,睁只眼,闭只眼。上述情况,如不彻底加以整治,怕是一阵风,政策归政策,法令归法令,失去政策的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笔者认为,即使干部下井是件大事,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关系干群关系,我们没理由不抓好。安监部门要抓,工会组织要管,纪检监察要查,要形成合力,一抓到底。会抓出成效来,工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