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减少避免地质灾害发生(原创杂谈)
最近几年,我国地质灾难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如何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这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笔者之见,有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行动或安排。一是对现有城市或农村居住条件进行地质评估,是否符合百众居住。尤其是现有农村的房舍,是否科学合理。一旦发生泥石流,是否受到波击,是否有被冲毁之危险。如果是那样,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计划地移民,或另选址盖房。城镇也是如此,不利于泄洪的街道,应有计划地改造,尤其是河道的建筑,一律拆除,不能姑息。二是应急预案应透明,做到家喻户晓,利于躲避,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未雨绸缪,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或归宿点,以人为本。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河流堤坝问题,有多少险坝没有加固,其原因是政府缺钱,结果造成堤坝决口。四是没有思想和物质上的准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束手无策,缺乏办法。五是缺乏前瞻性,缺乏长远打算。比如,安居条件只能顾眼前,能否长久。也就是说,能否达到50年不遇,百年不遇。因此降低防灾条件,真正遇到洪水或泥石流,只能被动挨打,受到冲击。六是城市或农村规划和建设,缺乏科学性,往往是拍脑门,不按科学办事,结果受害的仍是百姓。七是亡羊补牢。应一个县一个县地普查,对不适合居住的,政府应想办法,远离危险地带。创造安居条件。
笔者认为,应吃一堑,长一智,别得过且过。应及早做好准备。不能重复犯错误。因此,要水未到,先垒坝,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护百姓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