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罢10月31日澎湃新闻网《矿长阻"临时工"查煤矿 市委书记定性"暴力抗法"》之报道,笔者认为,在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新形势下,该矿阻挠执法检查,并打伤执法人员,性质非常恶劣。市委书记亲自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执法人员,要求依法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既是对违法犯罪性行为的有利回应,更是对基层安监工作和安监人员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基层安监人员来说,很受感动,很受鼓舞。
当然,通过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机构不独立,如本案中,该镇没有独立的安监站,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社会事务办工作千头万绪,势必影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临时工多,人员流动过快。本案中,该镇社会事务办三名工作人员,一名为临时工,一名为在编人员,一名为超编人员。目前,各地乡镇一级安监站,临时工唱“主角”的情况很普遍,给执法带来很大被动。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三是人员素质较低。乡镇安监人员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等方面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亟待提高和加强。四是制度、机制不健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在工作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工作职责不明确,各项制度不完善,在工作开展上不规范,“安监是个筐,啥都往里装”。五是技术装备落后。从现状看,大多数执法监察中队行政经费不足,连执法车辆等基本装备都不足,更不要说配备现代化的检测手段和昂贵的防护器具了。六是法律法规赋予乡镇安监执法的强制力不够,乡镇安监站没有行政处罚权,对一些抗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没有强制手段,在行政执法中常会发生像本案这样阻挠、抗拒执法的事件,执法者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在近日召开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扩大会和全国视频会上,局长杨栋梁强调,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乡镇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属地管理职责。所以,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解决制约基层安监工作的制约“瓶颈”,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力量,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前移和重心下移,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配足配齐基层安监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乡镇安监站建设,在体制、建制、编制给予政策支持,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在一时还不能全部实现在编人员执法的情况下,至少要有一名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挑大梁”,由临时工协助执法,改变“临时工”执法的不利局面。
二是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自主学习、定期考核等形式,使执法人员尽快地熟练掌握综合法律和安监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努力做到在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前提下,既要和风细雨,又要刚柔相济;既要通情达理,又要依法行政;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安委会的协调作用,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合力”为方针,加强与公安、工商、消防、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配合,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在重要时期、关键环节,争取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安监执法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广泛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构建安全生产大执法体制。不妨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把安全监督执法从安监部门职能中剥离出来,在市以下建立一支独立的执法队伍,市县乡镇分别成立执法支队、大队和中队,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编制,统一经费,统一装备,弥补基层自身难以克服的诸多不足,增强基层安监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权威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