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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侥幸心理 减少安全事故(10月作品)

  安全问题是个老话题,涉及到各行各业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探究其发生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人们的侥幸心理而造成的,只要大家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安全事故就一定能够避免,中国梦之溧阳篇就一定能够实现,安全、和谐、幸福的新溧阳就在我们身边。

  安全事故是伴随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一大“顽疾”,可以说,只要有人类活动,就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已由纯农业社会进入初步工业化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分工细化,人们的活动半径也在增大。社会活动带来的安全事故种类增多、数量增加。安全事故已由农耕社会中自然环境带来的安全事故占多数变化成现代社会中人为因素占多数。这一点,在工业、交通、电力等行业尤为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人的思想也变得更为“活跃”。安全事故范围在向着生产、生活的全方位辐射、多领域扩散时又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在官场成蔓延趋势,官员“出事”成为一种新型的职业安全“事故”。它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的损失是复合的,它的影响力和破坏程度远远超过简单工作、生活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安全事故的发生似乎没有规律可循,让人们很难把握,也很伤“脑筋”。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还是能发现一些规律的,那就是“量变”的积累必然导致“质变”。看似很偶然的安全事故,却是人们一次次的“侥幸成功”积累成的必然悲剧。

  我们先从工业生产领域来看一看“侥幸心理”带来的危害。企业中的安全“隐患”有:1.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因“无知”而生“无畏”,由“无畏”而致“无谓”。2.自以为经验丰富,不会出问题,抱着侥幸心理进行所谓的“安全生产”。3.不具备开工生产条件强行生产,“带病工作”,人为地降低“安全系数”。安全“隐患”是由“侥幸心理”造成的,而“侥幸心理”说到底却是一种“冒险心理”。有这种心理,使得企业每天都在玩着“走钢丝”的游戏。

  正如国家安监总局领导所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心怀侥幸,导致事故多发”。克服侥幸心理,要狠抓法律法规落实,使企业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有循;克服侥幸心理,要从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入手,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克服侥幸心理,必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思想的“杂草”连根拔起。

  我国“工业化”的时间比较短,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者,都是从农业、农民转移到工业上来的。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识和规律不甚了解,甚至用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侥幸心理从事工业生产,这种侥幸心理使企业时时处在安全事故的“风口浪尖”。侥幸心理不克服,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就难以避免。今天,你可能侥幸了一次;明天,你又可能侥幸了一次;但是,世上没有永远的侥幸。心存侥幸,安全事故其实离我们很近。我们要始终牢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克服侥幸心理。

  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也是侥幸心理,据有关资料显示,侥幸心理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有人可能会说,发生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有路况、天气、车辆故障等因素,怎么单单强调“侥幸心理”,拿侥幸“说事”。我认为,尽管有路况、天气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但这些均不是主要因素。引发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还是人的因素。这些年,交通违法导致的事故层出不穷,原因就是总有那么一些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参与交通活动时抱着侥幸心理,人为地增加事故“概率”,这一现象类似于彩民的“彩票心理”。假设买彩票的中奖概率和车祸的发生概率均为十万分之一,心存侥幸的彩民会觉得自己的运气好,这十万分之一的中奖“机率”可能会落到自己头上,因此吸引很多彩民为此“投机”。而到了车祸问题上,有些人又会觉得这十万分之一的“机率”实在太小了,根本不可能会“撞”到自己身上,交通事故只是别人的事,于是许多人才敢于去冒这个险。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形形色色的道路交通事故就这样频频出现了。我们来分析一下“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这三种人存在的“侥幸心理”大致有:(一)机动车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有:1.闯红灯、违章驾驶不一定会被交警查到;2.弯道超车对面不一定会有来车;3.超速行驶不一定会出事故;4.酒驾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喝这点酒不碍事。(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是:我骑的是电动车、自行车或者是三轮车,它们是非机动车,速度慢,不大会发生交通事故,正因为有了这些侥幸心理,这些骑车人才会随意侵占机动车道,造成侥幸心理下的交通事故频发,给和谐社会增添了许多不稳定因素。(三)行人的侥幸心理有:1.有些行人认为交通规则规定以人为本,开车人应该保护我们行人的安全,不会乱撞人;2.有些人不走人行道,随意在机动车道中间走;3.有些人通过交叉路口时随意就闯红灯。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人都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根本就不认为是“侥幸心理”害了他。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侥幸心理才是交通事故真正的“罪魁祸首”。

  许多贪官也是由好干部“侥幸”而来。例如,重庆南川区邮政局原局长刘善文就是让一次次成功的“侥幸”葬送了前程的。正如他自己所说:贪污“小金库”的钱完全是出于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我犯罪的根本原因。他认为,一方面“小金库”是只有小范围的人才知道,对财务人员说是用来拜年送礼的,大家应该不会怀疑我会贪污这个钱;另一方面上级主管机关也不知道我们局有这个“小金库”。有道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又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原局长吴省省的职务犯罪案,也是出于侥幸心理。63岁的吴省省因贪污、受贿15万元,获刑11年。吴省省原以为小贪小惠不会被人发现,没料想,退休两年后,仍东窗事发。这种认为小贪小惠无人在意,小打小闹无人察觉,件件都是“小意思”,处处都是“小手笔”,终将会因“小意思”而招来“大麻烦”。

  再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是由于缺少“侥幸”,不幸碰上了一些“倒霉事”而“落马”的。“知情人士”都说:童名谦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官员,他在湘西州任职的时候,遭遇湘西凤凰大桥垮塌以及曾成杰的非法集资案。他来到邵阳后又遭遇邵阳沉船事故。可谓是,他到哪哪出事。从表面看,童名谦“出事”是“侥幸”碰上了一些“坏事”而给牵出来的。殊不知,童名谦“出事”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而不是什么“运气不好”、“倒霉透顶”之类的“奇谈怪论”。严重违纪官员的落马,没有使心存侥幸的人们吸取“教训”,反而引来了“倒霉透顶”之说,暴露出的是当前官场上不少“双面官员”的“侥幸”心态。将面子工作演好做足,只要不出现“倒霉”的天灾人祸,便可一直戴稳官帽,这便是“双面官员”的为官之道,这种为官之道才是导致官场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源。这种职务安全“事故”值得我们认真反思......。陈毅元帅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警世哲言才是杜绝官场安全“事故”的良药。

  侥幸心理导致不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血的教训必须吸取!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营造“人人想安全、时时要安全”的社会安全氛围,让安全事故不再频现,只要安全,不要事故,这样的劳动才是最美的,这样的生活才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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