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煤炭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全面修订,计划用1年的时间,完成《规程》修订并发布实施,使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更加全面、科学、实用,从而更好地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
《煤矿安全规程》每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与10多年前相比,我国煤炭工业无论是生产方式、安全管理手段,还是安全生产理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系2001年版本,虽先后历经5次修订,但未进行整体性、全局性、框架性修订,也未全面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因此对《煤矿安全规程》重新进行全面修订正当其时。
修订《煤矿安全规程》要坚持事前防控的思维,要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和理顺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对煤矿多水平延深、工作面数量、巷道断面等提出更高的安全生产标准,要切实提高煤矿在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完善对矿井地质灾害普查以及勘探、设计、建设等方面的相关安全要求,要更加突出规程的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稳定性,要同其他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
在修订过程中,要重视我国煤炭工业南北地域差异、矿井煤炭赋存条件不同的现状,比如,山西、内蒙等北方省份的煤矿煤炭赋存条件好,矿井地质构造简单,灾害较轻、易于开采;而四川、重庆等南方省份的煤矿,煤炭赋存条件差,生产地质条件复杂、矿井瓦斯、硫化氢等灾害严重,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极大、开采成本高。在制定规程时,要综合考虑煤炭企业在地域特点、煤炭赋存、开采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的不同,尽量融合各煤矿因地制宜的做法,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经济性和实用性。
随着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矿开采、生产、管理等方式正不断向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发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日益增多,《煤矿安全规程》的修订要与这些发展变化相适应。在新修订的规程中,要明确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安全要求,增加和细化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相关操作安全技术标准,使修订后的规程对煤矿实现安全高效发展具有广泛的借鉴和指导意义,能够代表着煤炭先进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装备的发展方向。
当前,煤炭产业正在进行结构调整,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社会对煤炭行业发展、煤矿安全生产、矿山环境治理的关注度较高,加上国家正在逐步减少煤炭工业行政审批事项,在修订规程时要充分考虑审批权权限下放后的煤矿监管工作,要在安全、生产、技术、环保、管理、准入等方面提高标准,特别是坚决淘汰落后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整个煤炭行业的自觉自律,堵死不法煤矿企业打“擦边球”的思想和行为。
还值得注意就是,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还分门别类出台了一些煤矿操作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涉及职工培训、灾害治理、装备投入等方面,在《煤矿安全规程》的修订过程中,要突出规程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规章的地位,搞好与《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部门规章、煤炭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标准的衔接和融合,统一和规范相关标准和规程,有利于加强煤矿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利,防止修订后的规程与其它相关规定“打架”,造成企业落实难的现象。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是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在结合当前煤矿安全发展及区域实际情况而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实地考察,搜集多方数据分析、归纳、总结,使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符合煤炭工业的发展潮流,适应煤炭产业结构的调整,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我国煤炭工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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