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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岛输油管泄漏爆炸事故(11月作品)

  据媒体多方报道: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处置中发生爆炸。目前死亡人数已上升至49人,伤130多人。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现场向青岛及全国人民致歉。爆炸对用电用水通信设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直接影响。因此,存在极大危险的输油管道紧挨居民区遭到质疑。

  中石化青岛输油管泄漏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事故,是中石化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事故。作为一个石化人,闻悉后深表震惊!愿逝者安息,伤者平安!作为一个安全工作者,对此次事故也表示极大的关切,有几个问题和网友们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媒体的报道不太准确。媒体报道较多的“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一词表达不太准确,甚至有媒体称:“爆裂管线长度达3.5公里”。“输油管道爆炸”是指管道内发生的爆炸,而在用的输油管道,因为管线内没有氧气形不成爆炸气体,除非压力过高导致,一般是不会发生爆炸的。很显然,青岛开发区发生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是因为输油管泄漏的油品,排入市政污水、电力、通信等管网设施的通道,油品挥发后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气体,遇明火才发生爆炸的。所以青岛开发区发生的“输油管爆炸事故”,应该是“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而污水、电力、通信等管网通道又是密封的,从而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爆炸空间,比起在地面发生的爆燃,它的破坏力更强。

  关于爆炸与爆燃。通俗地讲:爆炸是在有限体积或空间内发生的剧烈化学反应,使容器或有限空间内的压力迅速增大,致使容器或空间破裂,破裂的容器或空间碎片,是对人、建筑物构成破坏的主要因素。爆燃是在宽广的空间,发生的瞬间燃烧现象,因为压力与热能在短时间内可以散开释放,所以爆燃造成的破坏相对要小一些。就这次青岛发生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而言,发生在市政官网内地面以下的应该是爆炸,发生在地面以上的应该是爆燃。

  居民的质疑。中石化的输油管道为什么紧挨居民区而建呢?泄漏的油品为何轻易能进入市政管网,输油管道距离市政管道为何如此之近,相关设计是否存在缺陷?这些质疑是有道理的。石化企业的油气管线,因易燃易爆和压力因素存在很大危险,特别是在居民区,一旦泄漏,火源又难以管控,很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那么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为什么会建在青岛开发区呢?具体情况虽然不了解,但可以断定,依据中石化油气管道建设的原则,油气管线不太可能从人口密集的地区通过,因为从设计到建设这都是大忌。那么,输油管道、居民区、市政管网三者,谁后建谁就应该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预防和避免此类事故的重演。作为石化油气生产管道运输的企业,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担当起社会安全责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油气生产运输安全管理水平,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是管道企业规范建设。油气生产场站、输送管道等,设计建设时一定要避开人口密集的城镇居民区,并对所属管道担负起安全责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二是保护管道设施。油气管道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运转的命脉,地方政府和市民,在建设的同时,一定要担负起爱护油气管道的责任和义务。城镇市政设施和居民小区,在设计和建设时,应该依照法律要求,避开油气生产管道设施。二者发生矛盾时,也要协商解决。对不法分子进行的盗窃破坏行为,一定要制止或举报。

  三是应急救援控制。油气管道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应该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油气管道一旦发生泄漏,应该按照预案,迅速隔离油气泄漏区域,禁止车辆人员活动。事态发展严重时,撤离附近的居民,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

  我所在的单位,是中原油田天然气生产企业。由于熟悉石油天然气的危险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曾先后两次成功避免了附近居民区下水道油气可能引发的爆炸事故。一起是私人化工厂生产的残余轻油排入了下水道,另一起是埋地的天然气管线腐蚀穿孔泄漏至下水道。当我们发现下水道有天然气气味,首先用仪器检测然气含量,立即封锁道路,设置警戒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消除引爆的火源。然后组织人员人工掀开下水道盖板,避免油气与空气在下水道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找出油气危险源,消除安全隐患。

  充分认识油气泄漏的危险性。油气作为一个城市的能源,与我们普通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天然气,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绿色能源,引进发展天然气,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但它易燃易爆的特性,又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危险,所以只有充分的认识它,科学的管理它,才能安全地利用它。

  1996年8月9日,中原油田汤濮输油管道安阳内黄县城关镇区域线段,因犯罪分子在管道上钻空盗油,引发汽油大量泄漏。附近村民不但没有认识到这一危险性,还闻讯开着机动三轮车,用脸盆、水桶疯抢汽油。由于当时气温很高,天气闷热,大量汽油挥发,挥发的油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当巡线人员前去阻止时,却根本没人理会。终在村民发动机动三轮车时,排气管喷出的火星引爆混合气体,加上持续泄漏的汽油引起爆燃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55人受伤。假如村民们能够认识到汽油泄漏的危险性,这起恶性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起惨痛的事故告诉我们,认识石油天然气的危害,对于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是多么的重要。

  客观理性的对待事故。青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给青岛人民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事故的责任者,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同时,中国石化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青岛市民也会把怨气撒向输油管道企业,甚至有人抱怨谩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不能预防事故的再发生,爆炸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作为石化企业的员工,我写这篇博文的目的,也并不是为石化企业开拓安全责任。我真诚的劝告大家,应该正确认识油气资源的两面性,客观的看待油气生产或运输企业引发的事故,积极面对事故给我们造成的影响,督促、监督油气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举报油气生产管道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的不作为,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的论述不甚专业,观点也不一定正确,望朋友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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