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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化工企业的安全处境和思考(11月作品)

  私营化工企业(简称私企)大多是近二十多年发展起来的,他们踏着邓小平南巡的春风,经过艰苦创业和励精图治,从千军万马中杀将出来,如雨后春笋般屹立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大地,为和谐社会的建立、为谱写中国梦的灿烂明天扎实前行,但是,从各种媒体报道来看,它们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温床,思考如何改善或者提高它们的生产安全管理能力,我们这些安全工作者责无旁贷。

  如今依然能够顽强生存和发展的私企,必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之道,以及相应的管理人才队伍。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和小康和谐社会的来临,人民对安全和健康的需求日益提高,国家为顺应潮流,对企业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和越来越严厉的执法,也增加了一些如环评、安评、职业健康评价、安全标准化达标、清洁生产、职业健康体检等需要第三方评审或介入的资格准入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准入,地方政府还要组织对试生产报告及现场设施、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国家是想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来倒逼企业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和污染而无力整治的项目,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这无疑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政策。

  然而私企的现状是:

  第一,他们因为初期卑微,缺资金、缺人才,尤其缺乏合格的安全、环保方面的管理人才,也由于当初政府相关人才奇缺,职能不够完善,也没有安全中介管理机构可以依靠,国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安排也没有建立起来,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院所不足,导致服务、监督、指导等的不足和缺失。

  第二,私企靠积少成多的原始积累,就像改革开放前农村建房,有一点钱扩半间一间房,没有“三同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工房一间挨着一间,危险工房和非危险工房没有隔离或者消防距离不够,物料堆放随意,溶剂储罐到处都是,危险和非危险溶剂、溶液在生产现场大量存在,建构筑物布局缺乏科学的整体设计,设备设施布置散乱,工艺管线混乱,因为这些原因,无法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需要大量的员工,加剧了低端劳动力市场的竞争。

  第三,企业员工基本上是初中或以下的文化,大多是60后、70后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工,80、90后的年轻人一般很少来化工私企,他们和他们的家庭是不屑让他们来做这种生产条件落后、生产环境恶劣的工作,更不要说有富士康这样国际性用工大鳄的存在,并且和铁路、公路、建筑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劳动力需求发生了严重的争夺,而这些基础建设的员工收入和福利待遇往往比私企高不少,所以大家可以想见在私企里一线员工的教育背景和素质现状,一方面招不到合适的人、合适的人处于高流动状态,有员工稍有积蓄即转行做其它工作,有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资格证还没下发到公司,人已经离开公司;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不合适的人也必须得用,包括招用季节性的农民工,尽管他们受教育程度低,但企业仍必须创新三级安全教育模式,尽量让他们掌握必备的安全操作知识,然而有些人你会因为公司用工压力而睁只眼闭只眼,要求只能用在简单劳动岗位,就是这样企业缺乏劳动力的情况依然严重;尤其是部分涉及危化品生产的企业,根本不能保证招聘到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甚至连初中文化也难保证。而且,为了保证简单再生产,生产管理人员必然大幅度的调度员工转岗换岗,以完成生产计划,不管安全人员如何监督,总会出现转岗培训不到位的情况,埋下了一个个事故隐患,安全管理的形势堪忧。

  综上所述,私企的安全生产系统是非常脆弱的,如果不采取一系列系统性的安全措施,遵循“成功的安全三角管理”原理即:生产设备设施环境的本质安全化、强化的安全培训和严格的执法,安全管理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故频发和人员伤亡的概率仍将在高位徘徊。

  企业安全管理错综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里仅提出个人认为当前最紧迫的几个对策选项:

  第一,所有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的私企,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所、安全中介机构参加,政府监督下落实 “三同时”的各项要求,解决企业的本质安全问题和严格准入执法落实问题,不能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

  第二,强制性要求企业按员工人数的一定比例聘用国家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工程师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并保障他们责权利的落实;独立聘用条件不具备的微小企业,可以委托安全中介管理机构派出人员参与生产安全管理,解决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足额配置问题。

  第三,除了要求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化要求建立结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外,由政府部门主导安全中介管理机构,依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制定一套统一的电子化安全管理记录和综合报表并随机抽查落实情况,至少包括在岗人员的培训记录、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检查和整改记录、应急器材管理和应急演练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包括要求企业定期上报综合安全报表,解决企业安全记录在标准化、统一性基础上的信息共享等问题。

  第四,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中介管理机构或聘用安全专家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

  1、检查对比“三同时”文件,确认企业有无擅自进行新改扩生产的现象。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3、抽查在岗人员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知识的掌握情况。

  4、检查企业的应急装置和报警、预警系统是否完善可靠;在危化品作业场所的应急器材如:检测仪、正压呼吸器、特种防护服、应急洗眼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查生产作业场所是否有应急通道的设置和明显的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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