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这个中秋和国庆“双节”,对于家住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家属区的刘阿姨来说,很不开心。刘阿姨的老伴已经去世多年,她的儿子和儿媳在上海一家物流企业上班。由于工作忙,儿子儿媳就在节前就电话告诉她,可能过节不能回来看望她。尽管刘阿姨没有责怪儿子,但是看到别的家庭在节日里全家团聚,今年76岁的刘阿姨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
和刘阿姨的孩子一样,在小河嘴煤矿矿区,由于煤矿工作环境特殊,属于苦、脏、累、险的工作,很多煤矿工人子弟不愿意再做“煤二代”,很多年轻人远离矿区到外地工作。孩子到外地工作,让刘阿姨这样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倍感寂寞和孤独。这些在矿山辛苦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年人,节日期间更需要自己亲人在身边,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些内容被人们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第一个中国传统的团聚“双节”。有人认为,在这个应该举家团聚的日子里,儿女如果不回家看看父母,心里就会有“违法”的阴影。尽管回家过节的理由有很多,但儿女如果把不能“违法”当成必须回家的理由,无疑会伤了父母的心。
随着当前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还有就是受就业条件、就业愿望、就业环境等多元化的影响,和煤矿一样,父母和子女天各一方所产生的赡养难题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有人说,不是儿女不愿尽孝,而是较大的生活压力以及繁忙的工作让儿女无暇顾及老人。
比如,刘阿姨的儿子就在电话里表示,他们公司从来没有实施过员工“探亲假”制度,每年节日期间由于活儿多,公司也不会放假,如果员工个人提出请假回家过节,就要损失个人出勤、加班奖励等工资,确实不划算。
如何让“常回家看看”成为不落空的法律?这不是单靠在外儿女自身能够解决得了的问题。除了法律层面的约束以外,这还需要社会、政府、企业和儿女本身等多方发力,让“常回家看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和谐社会的推手。
比如,全社会形成“常回家看看”的良好舆论氛围,褒奖孝道,鞭挞丑恶;政府将企业“探亲假”和节日假期的落实作为对企业检查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对不按规定落实的企业进行处罚和公开通报等;还有就是,企业要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职责,以人为本关心关怀员工,将员工的“探亲假”等假期权益落到实处,让员工有时间、有条件在节日期间,或者定期回家探望父母等家中的亲人。
还有最重要的是,儿女必须要心怀父母,心有孝道。只要心里有爱,儿女就算再忙、再累,也能抽出时间回家看看父母。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了回家一个法律理由,但是想真正温暖父母的心,儿女必须给回家一个爱的理由,带着满满的爱回家,和父母一起享受团聚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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