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两者并不矛盾,在经济发展中必须加强安全发展,安全发展要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但有些地方政府在工作中有所偏颇,把经济发展中的招商引资作为中心工作,人为削弱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讲评和事故调查报告的情况看,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宝源丰公司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当地政府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片面地强调为招商引资项目“多开绿灯、特事特办”,忽视安全生产监管,在此思路的影响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消防、建设等部门监管严重缺失,工作严重失职,放松安全生产监管,甚至根本不监管,埋下了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其实,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事特办的优惠政策,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目前,招商引资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首要的重点工作,也是一些政府主要领导人的“政绩工程”,为此,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企业发放优惠“绿卡”,要求行政许可部门为招商引资企业先办许可后补办相关手续,出现常说的先上船后补票,有时就不补了,留下安全隐患。这些企业没有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于时间紧,或未经行政许可,企业负责人没有参加培训,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必需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理念,缺少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埋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甚者,一些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保护招商引资企业的政策,对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发现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求安监等部门在立案时报地方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此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一些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凭借与政府主要领导的关系,不注重安全生产投入,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甚至会出现,检查人员才离开企业大门,领导说情的电话就打到安监部门领导,致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行政处罚,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经济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和主张的政策,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加强招商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从源头抓起。按照“三同时”的要求,把招商引资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行政许可时,要同时了解和验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把好入口关;二是提前介入,提前服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初期,要早介入,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建设那些安全生产设施,要求企业预防投产后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让企业在投产前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的准备工作;三是安全培训先行。加强企业安管人员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持证上岗,从而了解、熟悉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能够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企业内部“三级”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有些人认为,执法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能严格执法,把服务与执法对立起来,其实这一理念不是真正的服务。不严格执法就会留下安全隐患,就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宝源丰”事故就是例子,就是由于消防、建设等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引发了这起特别重大事故,如果,有一个部门坚持原则,把好行政执法的关口,也许就不会发生这起重特大事故,企业也许就不会受到这么大的损失了,所以说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我们要在执法中帮助企业排除安全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总之,要注重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科学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在严格执法中服务经济发展,在热情服务中强化执法,努力提升安全监察执法和服务企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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