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图解】(起重伤害类)
事故经过
1 .1990年4月24日,某厂材料员戴某指挥吊车准备吊货。
2 .司机马某因跟车的起重工不在,便自己摆放垫支腿的木方垫块,这时戴某私自操作液压把手,先将左侧两支腿横杠伸出。
3 .戴某在操作右前支腿时,横杠突然弹出,击中正低头摆放垫块的马某面部,将鼻骨击塌。
事故原因:
吊车右前支腿液压缸存在时有缓冲的积压隐患。而戴某不熟悉设备,因常见起重工操作拉杆觉得很简单,便私自操纵拉杆,又未发现前横杠伸放失灵,仍继续给油压,造成横杠在积压下突然弹出撞伤马某。
防范措施:
1 .未持有汽车起重证的人员严禁操作汽车起重机械。
2 .出车前应认真检查,出车后认真保养,严禁使用带病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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