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至4月,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启动了安全培训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共监察执法各类企业32家。此次专项执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精神,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
一、安全培训现状
1、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存在差异
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
笔者在监察中发现,各类企业对待安全培训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总的来说高危行业企业、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好,其原因可归纳为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给力的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好。与之相反的是一些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安全培训制度不明确、安全培训计划未制定、安全培训资金未落实,还有一些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的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与实际操作不符、安全培训学时不足等等。
2、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盲区
各类企业虽然意识到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仍存在盲区,如:重生产现场管理,轻安全培训教育;重口头教育实物操作,轻法规标准宣讲;重教育形式,轻教育内容。这就会造成员工对生产现场不了解,个人安全意识不强,遇到异常情况也不会采取有效措施,这都会成为新的安全隐患。
3、培训相对人对安全培训认识不到位
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识不到位,觉得安全培训就是形式主义,不愿意参加培训。特别是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参加安全培训,或是让其它人代为参加安全培训。
一些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认识上存在误区,比如电工的培训,企业认为有了电监会的电工入网证就可以了,不知道《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重要性,更谈不上去参加取证培训了,混淆了法律概念,安监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培训是真正侧重于“安全”的。
一线员工对安全也存在错误认识:对安全培训感觉可有可无,认为自己只要工作能做得好,这些安全防护技术、应急措施都是用不到的;部分员工局限于文化程度较低,对枯燥的培训内容不感兴趣;自身保护意识不强、工作流动性大,也导致员工不愿将时间花在安全培训上。
但笔者相信,随着安全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着错误认识的人会越来越少。
二、问题分析
安全培训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让一线监察执法人员感到加强安全培训刻不容缓。在此次专项中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严格执法,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培训违法行为及时予以行政处罚。笔者通过两个月的监察执法,对安全培训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
1、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减弱
虽然经济总体形势好转,但是多数企业的盈利水平和以往相比仍显不足,企业资金用于安全方面较往年都有所下降,用于安全培训的费用也是能省则省;少数企业减员增效,安管人员身兼多职,安全培训工作开展不畅;部分安管人员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降低,将精力更多的投入现场隐患治理上;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特别是劳动密集型、重型工业企业,员工进进出出,让安全培训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2、固有安全培训模式不适应当前现状
固有的安全培训模式与当前现状存在脱节现象。企业新进员工大多是90后,有活力、有想法,对枯燥的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宣讲不感兴趣,造成安全培训工作未落到实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也存在类似问题,难以引起受训对象的重视。
3、安全培训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企业面广量大、监管力量又相对不足等原因,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专项性监管力度不够,安全培训工作上存在欠账问题,同时监察执法力度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这也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文件所要求的。
三、对策措施
1、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监管目标考核体系”、“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每年一般不得少于2次”,“把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作为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这些规定都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充实人员、严格执法,下大力气抓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2、安全培训模式适当创新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可以适当创新。(1)严格主要负责人取证工作,严禁替代现象,从根源上提高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果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是不会加强的,企业安全工作只会停留于表面。(2)鉴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不同,在培训中宜采取分类培训,可以借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来实施,具体培训课程可以运用注安师考试的成功经验,分法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案例四大块。主要负责人培训中应侧重于法律、案例,让其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提高认识,使其能主动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是具体事务的管理者,培训中应侧重于新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讲、安全管理经验的介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管理人员是具体执行者,培训中应侧重于安全技术普及,提高其隐患排查能力。
针对90后员工,安全培训中要善于引入新模式,采取启发、互动等方式和活动熏陶、情景模拟、氛围感染、言传身教、自我教育等各种新型教育方法,通过多媒体、卡通宣传画等途径提高员工参与热情和教育效果。每年评选的安全培训优秀课件可集中出版,供广大企业选购。
3、加大安全培训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培训宣传引导工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方面,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既有力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落实好安全培训责任,促使企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引导,也能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从而使从业人员能够在良好的社会安全氛围熏陶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实现“我要安全”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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