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快速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频频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中小企业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生产条件简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有些中小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就一、二个车间,生产人员就几十个,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家族式管理,管理人员不是老板就是老板娘或是其亲戚;有些中小企业未建立或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些中小企业生产设备又老又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简陋;有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保障不到位;有些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乡村或外来务工农民,文化水平低,没有什么技术,企业三级安全培训又不落实,这些职工缺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多,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我们发现,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大多数是违章作业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实在令人痛心,主要存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一)企业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的甚至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致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中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就是业主,当业主外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就形同虚设,存在无专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现象。有些中小企业有兼职安管员,其主要工作事多,根本忙不到安全生产管理。有些中小企业未建立或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是有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因现场无人管,安全生产管理死角多,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企业“三级”安全培训不到位。有些中小企业负责人认为生产太忙,组织安全培训既耽误时间又花钱,致使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不到位。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缺乏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没有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二是企业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足够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三)企业安全培训内容缺少针对性,致使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一些中小企业人员少,工种多,无培训场所,师资力量不足,本身培训能力不够,集中培训难,就是开展安全培训其内容缺少针对性,使培训工作有名无实,流于形式。有些中小企业对新职工进厂发本书、考个试,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少,甚至没有,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不了解,对本行业操作规程不掌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生的不安全现象不知如何应急处理、规避,以致造成企业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些中小企业配备了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安全员,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有限,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不知怎么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会记台帐,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和经验,他们就是想抓安全生产管理,也不知如何管、从那儿着手抓。
(五)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保障不到位。有些中小企业主对抓生产搞经营费尽心思,对抓安全生产,认为这是一种只有投入,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的行为。也有中小企业主,嘴上说安全生产如何重要,在具体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认为不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些老板舍不得投入,对安全设备等隐患不整改,被行政处罚时才知道要整改。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减少安全生产投入,就连机械设备已到报废期,电线已经老化,也不愿投入经费进行更换和配置,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
(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佩戴不符合规定,致使劳动保护工作不到位。一是中小私营企业主舍不得花钱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能不买的就不买,必须要配发的以次充好,用医用口罩或普通的安全帽代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些工种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没配发,该换的没及时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实行全员全覆盖。二是现场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没有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有些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不系帽带子,穿劳动防护服不扣衣扣,戴口罩只戴鼻子以下,没有充分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使职业危害防护作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薄弱,致使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一些开发园区和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少,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缺少专业培训,特别是乡镇政府没有专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上级部门查不到也顾不上这些中小企业,基层政府又没人监管,致使一些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上水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落实企业、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知法守法。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业主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素质,从“要我安全”转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上来。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板报展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有奖竞答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化,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系,依法实施监管和行政处罚,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监管效果,督促中小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生产车间和班组,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让中小企业有制度可遵循。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等各项制度,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规范管理、规范各类台帐,形成有效的企业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到处,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让中小企业负责人、职工懂法守法。首先,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特别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企业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面较大,财产损失严重的特性,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其次,企业要加强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让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第三,安全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接受培训教育的对象不同,明确不同的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厂级安全培训内容以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及有关事故案例等为主。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以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和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为主。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为主。
(四)督促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让中小企业有人依法管理。中小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确保厂级、车间、班组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使企业有懂安全的人管安全。
(五)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让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到位。针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由业主自行掌握,普遍存在能不投入就不投入或少投入资金搞安全生产的现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费用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比例提取安全费用,并监督企业将安全费用专用于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更新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必须用品,为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按规定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企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企业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有重点的开展检查。如检查从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以防帽子滑落或碰掉;如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带是否在腰部系紧,挂钩是否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固定牢靠处;如检查从业人员穿着防护服是否做到“三紧”,即工作服的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防止敞开的袖口或衣襟被机器夹卷等,使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确保劳动保护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效监督管理。一是要推行安监队伍建设标准化,从安监部门的体制、机制、人员、办公场所、装备等标准化入手,将各级安监部门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纳入每年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二是加大对各级安监人员的培训,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监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消除事故隐患,抑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使企业认识到安全生产事故成本远高于安全生产投入成本。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建立良好的社会服务体系。发挥安全专家、安全生产代理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等问题,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台阶。
总之,要依法加强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从政府、企业二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建立企业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规范自身的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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