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在我们的HSE管理体系《高处作业管理规定》里是这样定义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目的是为了指导人们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懂得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使工作人员安全接近通常不易接近的区域,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然而,这并不代表低于2米的亚高空作业就是安全的。相关研究数据表明,每年我们在低于2米的“亚高空”作业发生伤害事故的比例占到了所有高空坠落事故的16%!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对于金科玉律的2米规定高度,只是对于风险控制的一个承受控制范围;并非代表低于2米的“亚高空”作业即使发生坠落也是安全的。
即便都是同样的作业高度,作业环境、天气状况、作业者技术娴熟程度都是坠落几率的影响因素。而坠落下方的物料与环境、坠落姿势、甚至个人防护意识等都是影响人员坠落伤害严重程度的关键因素。倘若我们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2米的界定数值上,就会忽略数值后续“有可能坠落”的附加描述。“有可能坠落”不但是高空作业的限定条件,更是对“亚高空”作业者的提醒。因此,只要具备“有可能坠落”的风险,我们就应当严正以待,不能因为仅仅是因为很少的高度差别而不采取必要的防坠落措施;否则,将是血淋淋的教训!
高空作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高度越高,坠落后危险系数也越高,越能引起作业者的重视和谨慎行事。而“亚高空”作业事故率偏高的关键在于,作业者思想上的不够重视和严重的心存侥幸所致!因此,为了您和家人持久永恒的幸福,去掉你们内心的轻视和侥幸,请管理好我们1.99米的“亚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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