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说法是“责任”,也就是要“落实安全责任”。但我认为应该主要是管“意识”。没有安全意识的责任是呆板的和短视的。
某天,公司八万煤气柜区动火,有一个动火项目就令人费解——割废钢。这完全是可以移到站外去做的,但作业区领导认为有些废钢重一些,搬起来太麻烦,而且信誓旦旦地说:“有我在盯着,不会出什么问题”。
我相信他的能力和责任心,再说这确实也不会出什么乱子。问题是: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了一类危险源点,不许抽烟,甚至不允许带烟与火,车辆进入都要带灭火罩。可以说是管理非常严格。动火,都是因为设备检修,或者基础设施维修,万不得已才批准的。如果在煤气柜区大规模地去割废钢,就容易给员工造成误导——人家都大张旗鼓地割废钢了,说明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结果——因为作业区领导责任心好,在煤气柜区很便利地进行了割废钢作业,而且没有出任何安全问题。但是我们也得到了另一个后果——因为开了个“好头”,以后类似的动火作业都可以就近在柜区进行(这是从领导方面);一类危险源点不过如此,抽根小烟怎么啦(这是从员工角度)。
煤气柜储存的煤气量是非常惊人的,如果发生事故,其破坏力也是不堪设想的。在一类危险区动火之所以要严格审批,就是为了尽量降低动火的次数,从而把事故(煤气着火、爆炸)的概率降到最低。如果领导的安全意识放松了,其安排的动火作业成倍增加;如果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了,其随意违反“禁带烟火”或者其他类似的违规行为也会随机地多频次地出现,那么一旦着火爆炸的条件成熟,比如说煤气柜出现泄漏,那个人与企业都将付出血的代价。
有人会说:那有那么巧啊?你可别说,有时还真那么巧。事故的机率再小,对于企业与个人来说,一次就足够了。说“那有那么巧”的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其安全意识本身就有问题。
再回头说责任与意识。安全生产是一个长期的活动,一时的责任心只能保证一时的安全,并不能保证长治久安。要树立起长期的责任心,就必须在安全意识上自我加强:从本能上认识到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安全;或者说什么是有利安全的,什么是不利安全的。而不是机械地看到:某事出了事有我的责任,某事我只要尽我自己的责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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