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快满三年了,还记得走上工作岗位时候决心献身事业的豪情壮志;还记得戴上标有“安全监察”四个大字的安全帽的自豪兴奋,可是没有想到今天工作中的一件小事,却让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纠结……
上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一个未系安全带的人员,在未绑扎固定的竹跳板平台上进行高处电焊作业。前天在这里就发现了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作业平台竹跳板端头绑扎不牢固的现象,当时我告知了当班班长、带班队长,告知了现场安全员,在当天项目部召开碰头会上也做了强调。可是同样的工作面,同样的违章行为怎么又发生了?我生气地对着那名工人说:“对你进行处罚了啊!” 看到现场安全员,我说,“这习惯性违章说了多少遍了,您说该不该罚?”这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安全员掷地有声地说“不应该”。我疑惑凝望着他问:“为什么?”他条理清晰地说道:“第一、那人所在的高度在2m左右,处于高处作业的临界,说是高处作业也可,说不是也可;第二、他是坐在竹跳板上面,应该比较牢固,即便掉下来,受伤的可能性也不大;第三、那竹跳板是临时使用的,刚刚我来巡视的时候还没有,可能还没有来得及绑扎;第四、那人态度比较好,而且现场将竹跳板固定,也找来了安全带;第五、他一天顶多挣个百八十元,辛苦一天还不够你对他的处罚啊~”
听完他的话,虽然我不完全认同,但还是陷入了沉思,莫非我刚刚真的是被气愤冲昏了头脑?
违章的照片就在相机里,翻看着照片,我陷入纠结之中,是罚?还是不罚?竹跳板未固定就是违反规定,2m以上的高度就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就是违章行为,如果罚那是顺理成章的,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者进行处罚,队长连带处罚,给他以及队里其他成员的是一个教训,避免下次再次违犯同样的错误。但是对他个人来说,确实是汗流浃背地辛苦一天,同时还有可能受到队长的责备,似乎不罚才有点人情味。如果不罚,也能说得通,他当时连声向我说“对不起”,并且现场将竹跳板固定,找来了安全带,证明他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我们安全管理重点之一不就是要广大职工受到教育么?所以不处罚从良心上也能过得去,同时还能卖个人情。但心里还是觉得不稳妥:如果我再给这个人一次机会,那么下一个人呢?再下一个人呢?况且,在同一地点、同一种作业已经是第二次违章了,第一次发现时就警告过当事人和告知负责人,但没有改,违章在继续。《安全管理制度》是来保证安全的,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安全。在施工安全面前,情必须让位于生命,“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啊!想到这里,心里的纠结逐渐化解,我知道,安全工作的严,是为了每一个生命,安全工作者,责任重于泰山。
晚饭后,劳累一天的职工脱下工作服,换上干净新鲜的休闲运动装,与自己的家人、朋友在营区周围的小路上散步说笑,沐浴着傍晚的微风里,夕阳的余晖在他们的身后拖下一条条有节奏晃动的身影,安宁祥和。我更加明白了,在这偌大的施工营地,这样的幸福与和谐需要我们这些安全工作者地捍卫与呵护!我愿意用严酷的面孔,严厉的手段确保这份祥和!因为我深深地爱着每一个生命。
回到办公室找出了那个一式三联的《安全处罚单》,接着是钢笔划过纸面的刷刷声在办公室上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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