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高楼大火余烬犹在,南京又发生了在建高架桥垮塌导致七死三伤的重大事故。而此前,数起重大在建工程垮塌等事故还充斥各种传媒--
昆明新机场在建桥梁垮塌、贵阳在建国际会展中心垮塌、安徽霍山在建桥梁垮塌,以及南京引发13人死亡的“爆炸事故”等。
虽然这些事故有的“正在调查中”,但从已公布的结论中不难看出,几乎每起事故的罪魁祸首都少不了“违规操作、无证上岗、材料不合格、层层转包”等原因。造成58人死亡的上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而南京的在建高架桥垮塌重大事故则是违章操作所致。
换言之,这一次次的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是主因。其教训之大、之深,何不令人扼腕痛心!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每次事故之后,尽管相关部门都无一例外地“举一反三”,追究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甚至是法律责任,而且还要停工整改,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如上海特大火灾事故中,现已对涉嫌重大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从中看出,我们的法律不可谓不严厉,各级主管部门的惩处力度不可谓不大,上上下下对事故的态度可谓毫不含糊,而伤亡事故却该怎么频频发生还一而再地频频发生呢?
究其原因,不外乎违规操作,侥幸心理作遂,有令不行,令行不禁,安全制度没有真正从墙上走下来。
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重大事故的情况看,有因生产设备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有他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有非他人原因发生意外造成的,有员工本人违章操作造成的,其中因员工违章操作引发事故的占了绝大多数。
违章操作是祸首,层层转包成温床
事实果真是这样!
许多教训惨重的重大伤亡事故实际上就是由于员工本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严重违章操作造成的。如无证操作,不进行安全交底就上岗,没有动火证就违章动用明火,不戴或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帽就进入工地,接电源不用插座直接扒了皮插在电源插座内,等等。这些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况且,这些容易发生事故的因素在员工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内容中都一一例有,是员工的应知应会。可有些人就是马马虎虎,把安全生产当耳边风,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抱有侥幸心理:“总不会那么巧出事故吧!”。可世上真就有“无巧不成书”或“万一”的时候,有时一个侥幸心理既能葬送自己,也能害死别人,这类惨痛的血的教训难道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
除违规操作,无证上岗外,工程层层转包也是导致事频发的一大主因。
据媒体报道,上海胶州路高楼特大火灾工程就存在层层转包情况:先是由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建,之后由该公司人员与个体业主支某等两人签订了转包合同。之后,支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郝某和沈某两人,再之后,负责电焊的沈某又找到无操作资质的电焊工吴某等人来施工。
从以上实事不难发现,胶州路大楼失火事故的直接原因虽然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所引发的,但层层转包则充当了火灾事故的温床。
事实上,工程被层层转包,有资质、有实力承揽到工程的往往不是直接干工程的,这在业界早已是大家心知肚明,相当普遍的现象。由此,人们也就不难理解现实版的“蛇吞象”:一个仅仅只有百八十人的施工单位,却能一年完成数亿元之巨的工程量。
建筑市场的不规范,门槛低,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等原因,导致一些施工企业只能采取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拿到工程。因为取费太低,低到怎么干怎么陪的程度,只能选择那些没有资质的“游击队”来做,再收取他们点儿“管理费”;而“游击队”也往往不直接干活,他们也会分包给其它的小作业队,就这样,层层转包,层层剥皮,“管理费”是家家都收了,而“管理”却没人来做了。到最后,真正干活的早已无利可图,只能在材料和人工费上绞尽脑汁地使损招了。在此情况下,如果你再严令施工方掏钱搞安全技能培训,让特殊工种考证,坚决做到持证上岗,明摆着就是一厢情愿了。
安技培训摆架子 国家明令成空文
在施工项目上,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已是见怪不怪的常态。国家安监部门在调查建筑事故时也屡次通报这样的问题。毫无疑问,这已经成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症结。
其实,每个项目开工前项目部都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但是这种计划往往仅是报给上级部门看的,在施工高峰阶段无瑕顾及,施工淡季人员大量撤场更谈不上,总之,项目部总会有这样那样搪塞上级的理由和原因。也有的项目部实在糊弄不过去,就摆摆样子,走走过场,临时找几个人,照本宣科地给大家讲讲,至于贴不贴近实际,甚至台下的人听没听进去,有没有具体的效果,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而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因为组织员工脱产培训需要花钱,聘请专家讲课更要牵扯费用,本来工程到手已没什么油水可捞了,再花钱培训、取证,岂不开玩笑?谁肯干这种“傻事儿”?
而按照今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之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资格证的才可以从事这项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
也就是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但记者调查的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的培训状况却是:“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现在特殊工程无证上岗在大大小小的工地上屡见不鲜,如媒体调查后披露出的行业内幕令人吃惊:还以电焊工为例,10个电焊工中,有资格证的连3个都占不住。主要是因为考证的周期较长,且很麻烦。所以很多工人都不愿意考,有的甚至直接花钱买证。很多用工单位找不到那么多有证的师傅,或者为了省钱,只能使用那些技术还算好的学徒工。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如南京在建高架桥垮塌重大事故,无证上岗——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就会屡屡发生在大大小小的施工现场,一次次的火灾和人身、财产的巨大损失,仍然无法杜绝这类本不该发生的事情的不断发生,
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是施工人员流动性过于频繁,刚刚做了安全交底,过几天施工队伍里又出现许多新面孔,而大家都各忙各的,干得多拿得才多,新老员工也就很少主动交流安全注意事项什么的了。甚至有的员工图省事、争效率,明知违章,还带隐患作业,同安监人员“躲猫猫”,所有这些都给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
发生工伤事故既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丧失市场竞争力,又使员工身心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因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关爱员工生命本应是施工企业的头等重要工作。
自我保护需强化,“二违”行为要杜绝
要确保施工安全,首先要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二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要杜绝“二违”,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就要在安全教育、检查上狠下功夫,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树立“以安全促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
其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上,要树立全员观念、全过程观念和全方位观念。全员就是在企业内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全过程就是在企业的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上都存在安全问题,都要采取预防措施,积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全方位就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时时事事都要抓安全,处处把安全摆在第一位。
第三要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治;同时,规范劳动用工,认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董安全、会安全、要安全,从根本上防止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而作为员工个人,任何时候我们谁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与最为宝贵的生命相比,企业在经济上损失一点算起来还是小事,钱总是可以挣来的,但生命是你自己的,造成了身体伤害,甚至赔了生命是无法补回、追回来的。即使工伤造成了伤残,能赔上一笔伤残费,但是对于人生来讲损失是巨大的,会造成身体上、思想上的沉重负担和终身的遗憾。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安全之弦常绷,安全警钟常鸣,牢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任何违章行为,使我们能够在正常、和谐的工作环境中安全、愉快地工作和生活。
时值冬季,不安全因素增多,施工企业更应从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重点工程重点管控、安全隐患及时排查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好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防电气伤害的 “冬季七防”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