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安全领域有许多“屡禁不止”的现象发生。如违法生产现象,尽管有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下发命令,要求停止生产;但人家硬是“拿着令箭当鸡毛”,不理不睬,直到事故的发生。交通上也是如此,任凭交警再三阻止,甚至进行专项整治,但违反者依然接二连三、层出不穷。
这种“屡禁不止”的现象说明了什么?我看至少说明两点:一、违法者蛮横无理,天不怕地不怕,根本不把有关部门放在眼里,什么红头文件、命令指示在他们那里全是“废纸”一张,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约束、管制自己的,天是老大、我是老二;于是想干啥就干啥、想怎样干就怎样干,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二、执法者软弱无能,根本没有一点点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敢动真的来实的,只知道坐在办公室里“发发文件、开开会、收收费、提提要求”就算“工作”干完了;你违法生产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干。不是“狐狸”太狡猾、而是“猎人”没办法。
违法者难道真的很硬、真的天不怕地不怕、老子天下第一吗?果真如此,我们这个社会不就成了“横行者”的天下了吗?那不天下大乱、毫无公平公正可言吗?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违法者之所以“硬”,不是其有“三头六臂”孙悟空的本领,而是背后有着坚硬的后台和巨大的保护伞,这个后台不是别人,正是当地政界上很有“分量”的人物,甚至是一把手。如黑龙江七台河市的一个煤矿,其矿主就是该市所辖区的一个安监局副局长。这些人手中有权、一手遮天、一言九鼎,他说合法就合法、他说能干就能干。试想,有这样“通天级”的大人物撑腰做后盾,违法者怕谁?能不硬么?能把你一个部门的红头文件放在眼里吗?
执法者也真的软弱无能、水平低下吗?极不尽然!纵观现实,一些执法者存在着“吃人家”的现象。有的是正大光明地“吃”,公然伸手向人家要钱、要物、要烟、要酒,把其当成自己的“小金库”,“以厂为家、缺啥拿啥”;有的是暗“吃”,参股企业中进行分红,甚至净拿“干股”,坐收渔利、坐享其成,湖南娄底市有家乡镇小矿竟有32个官员入股,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令人难以想象。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吃拿”了人家的,自然就会对其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为其大开绿灯、提供便利。如此以来,还有“底气”去执法监管吗?不软点行吗?真的被“禁”了,岂不是自断财路、自讨“苦”吃?
这“一硬一软”,揭示了我们长期以来安全工作搞不好的根本原因和症结所在!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形同虚设,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也正因为如此,违法者才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于是,屡禁不止的现象层出不穷,事故此起彼伏、频频发生。据《杂文报》载:陕西汉中市一交警拦下一套牌轿车(套用的是公安牌照),女司机拒绝出示手续,竟打电话找来鑫源派出所所长白某,白某威胁交警说:“看你们谁今天敢把这车托走!”。试想,有这样的“燕青”来撑腰,“李鬼”何能不放肆?可以说,只要这个“燕青”在,她明天还敢在路上为所欲为、“横冲直闯”!
由此看来,仅靠发几个红头文件、几道命令来杜绝屡禁不止的现象发生,无疑是“痴人说梦”、无济于事。必须抓住根本,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打蛇要打七寸处”。首先要打掉其后台、拆掉保护伞;没有后台来撑腰,他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唱“对台戏”,只能“低眉弯腰”、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象前述说得那个女司机,没有派出所所长白某前来“保驾”,她绝对不敢如此放肆,即便不小心违章了,也会乖乖接受交警的处理!其次要大力反腐、从严治吏,对执法队伍中的“吃拿卡要”等腐败分子,无论事儿大小,一律先开除公职,打发回家,眼中绝对不能容一粒沙子;古人曰:“公生明、廉生威”,队伍廉洁了、纯正了,自然就会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去执法监管。再次要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严到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出就会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彻底打消他们想借机捞一把的念头,唯有如此,才能遏制其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还要领导大力支持、部门联合行动。只要我们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屡禁不止的现象就会得到根治,事故的发生就会减少乃至绝迹,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早日来临。诚能如此,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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