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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会成杀手!(11月作品)

  我们一听到“杀手”这个词儿,大凡都会想到影视片中一些满脸横肉、凶神恶煞般的人物。吾辈一介良民,好象和“杀手”根本搭不上边嘛!但是,您是否想到,您所驾驶的汽车一旦驶上路况瞬息万变的道路,稍不留神,您也会成为一个“马路杀手”!

  远的不说,就谈谈我们周边近年的事儿。前不久的10月28日,江山市四都镇前岭村道塘自然村一村民死亡火化,其亲友从殡仪馆乘中巴车返回,于14时30分左右行至大湖山顶时,车子竟然从百米高的山上翻坠。车上28名司乘人员目前已死亡11人,其余17人还正在救治中;还有,2005年3月17日,衢州市一辆双层大巴客车于凌晨4时左右开到沪瑞高速公路江西省梨温段上饶县石狮乡三都村境内时,和江西省一辆装载烟花炸药原料的中型货车相撞爆炸,造成30多名司乘人员碎尸横飞、无人生还,现场379户民房受震遭灾,7名村民受伤;1999年5月5日,常山县芙蓉乡初级中学49名师生一大早乘中巴车兴冲冲地赴12公里之外的芳村镇常山第三中学参加初中毕业体育会考。不料,客车途中翻入落差达30米、深15米的长厅水库中,造成32人死亡,17人受伤。

  一件件血淋淋的道路交通惨案,催人泪下,逼人思考。近年来,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数平均在10万人左右,万车死亡率竟然高达4.3个点左右。2008年,浙江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1640起,死亡6991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063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数的86.73%。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这一数字比例,在全国很多地方都不到80%,而浙江则超过了85%。

  西汉学者戴圣在《礼记·檀弓下》中有个典故说:“苛政猛于虎也。”而今,我们国家不但没有了苛刻的赋税,甚至从2004年起还取消了“农业税”等沿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人民群众可谓在和谐富康中生活。但如此盛世,却在百姓口中诞生了新词汇:“车祸猛于虎!”笔者想,即使大自然中的凶猛老虎所能扑食到的可能也多是些老弱病残的动物,而与我们的现代生活紧密相随的车祸这头猛“虎”,不但能吞噬多人,还吃多的是些交通出行频繁、社会活动活跃的青壮年。象让人记忆犹新的常山县“5.5”交通事故和衢州市柯城区“4.2”特大车祸:2003年4月2日上午,柯城区花大线公路上,河南人张某驾驶的大货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导致4人死亡。让人扼腕痛惜的是死者都是青春勃发的年轻人,平均年龄还超过18岁!

  痛定思痛!专家分析,由驾驶员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超速飚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等所造成的车祸起数占90%以上。尤其是在近两年的风起云涌般“学车潮”中诞生的低驾龄驾驶员更是“初生虎犊”,成了比例极高的“马路杀手”。

  如今,全国道路交通流量、公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在进一步激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压力在进一步加大。买车、用车的人越来越多的同时,汽车给人们带来了速度和效率,而驾车时的陋习却导致了许多车毁人亡悲剧。但从浙江省公安厅10月29日发布的消息中得知,在从今年5月25日起集中开展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全省共拘留了“醉驾”人员4300人,居全国之首。面对这样一个冷酷的现实,广大车友,扪心自问,千万不要成为酿造“吃”人悲剧的“马路杀手”,千万要记住“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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