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乃至整个国家长期、稳定安全发展的根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告诉我们,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外,任何生产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关键是必须将工作的立足点纳入“预防为主”的轨道。否则,躲过初一,但缺不会躲过十五,事故迟早会找上你的家门。
事故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管理上的缺陷。而安全生产是指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既是互相矛盾又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统一体。利用“人、机、环”系统工程学的观点分析,造成事故隐患的原因可归纳为三类,即“人”的隐患,“机”的隐患,“环境”的隐患。所谓“人”是指直接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及周围的其他人员等。而“机”则是指机器设备、信自系统、施工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其它产品。另外“环境”一般是指施工生产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事故隐患的发展正是随着这三种隐患的发展而发展,只要“人、机、环境”中的其中之一出了问题,就会形成事故隐患。
正确认识事故隐患是由“人、机、环境”三个方面隐患造成,我们就可以从人、机、环境三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从根本上控制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总之,“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的前提,“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控制“人”的隐患
事故起源于人,人是施工生产过程的控制者,在人、机、环境安全生产诸多要素中,人起着决定性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机”、“环境”的条件都很好,但若是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就能直接形成事故隐患,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还会直接造成“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为另一些具有不安全行为的人提供了酿成事故的先决条件——隐患,当另一些人的不安全行为与这些己经先期存在的“机”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交叉时,事故便由此产生了。所以,“人”是事故隐患产生的主要方面。
针对“人”的多种不安全行为,为了有效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采取有效方法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除常规的岗前教育方式外,可以搞一些新的形式,如:①建立部分岗位职工与其管理干部实行安全生产互相监督的机制 ;②通过让事故责任者和负事故领导责任者讲述酿成事故前的想法和发生事故后的亲身感受来教育当事人和他人;③让部分岗位职工轮流当一天安全员,以切身体会事故隐患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等等。(2)必须在班前班中注意观察职工的思想情绪变化,以防止职工因家庭困难或其它原因导致作业思想不集中,从而形成事故隐患。这就需要职工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及早发现职工中存在的不良情绪并改变其工作岗位。(3)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同样也是确保安全的第一要素。因此,职工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自己督促和提醒他人不被伤害。如果每一位职工都能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也就能有效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了。(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与各类经济指标挂钩,以强化各级领导,广大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而减少乃至杜绝“人”的隐患。(5)出了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责任,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预防重复事故发生。
二、控制“机”的隐患
“机”的隐患是指设备、设施方面的不安全性能的本质性隐患,也就是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就存在的一些缺陷。一般“机”的隐患存在的原因有:(1)先天性工程设计缺陷。一些设备、设施的设计,使人在识别、判断和习愦性动作等方面产生误操作。(2)使用劣质产品。(3)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差。(4)防护罩、防护挡板等缺损或被任意拆除。
任何一个生产和操作场所,“机”始终服从于人, 执行人的意志。“人”与“机”的关系是否协调,要看“机”本身是否具备适应人的生理与心理特征而定。针对“机”的隐患存在的原因,要控制“机”的隐患,就必须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机”的隐患:
(1)采用隐患评估的方法,对照隐患评估项目,找出设备、设施的本质性隐患,从而想方设法予以整改消除。
(2)定期对设备、设施、作业工具等方面进行常规性检修保养,从而使其始终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做到一班“三查制”(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3)对新购设备结合工厂自身特点研究安全对策,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加设安全装置和安全警告牌予以提示。
(4)杜绝采用劣质产品的现象发生。即五新教育—新工艺、技术、设备、材料、产品。
(5)在设计设备(包括各种工具)时应尽可能排除诱发误操作的因素,使设备特征等不致使操作人员发生误操作,同时防止对“机”进行人为性破坏,保持“机”的安全状态。
三、控制“环境”的隐患
“环境”是指生产环境,它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和约束,对于同一生产流程而言,由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同,所形成的生产环境也就不同。影响人的自然环境主要有雨、雪、雾、大风等天气,影响人的社会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当空气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过大时,会使人产生头晕乏力,注意力难以集中等不良生理现象,若人长时间处于此类环境中作业,很容易造成事故隐患。⑵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与振动。噪声对正常工作有干扰,对人体有害,若作业人员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的工作环境中,往往会出现动作失调或误听指令信号引起误操作,从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⑶光照问题。任何作业都是在光照的环境中进行的,如果光照不良,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能见度低的昏暗光线使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更易出现误操作,而光线过分刺眼时又会损害人的眼睛,使人产生目眩,无法看清作业场所的严重“环境”隐患。
要控制“环境”隐患,必须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对于自然环境虽然难以控制,但可以通过天气预报选择作业时间,同时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天气气候变化万千,夏热、冬雪。因此,在夏热时应搞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做好预防由物理因素引起的“中署”职业病,还要加强通风。而冬季要注意防冻保暖、防滑工作,努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环保、安全的工作环境。对于社会环境还可以利用管理逐步改进完善,如在狭小场所作业时加强通风,在噪声大的车间设置隔音操作室,对光线不足的生产场所加装照明灯具,在光线过于刺眼的场所戴好防光镜,同时尽量避免操作台过分光滑,以免光线反射刺激人眼等。通过建立健全良好的管理制度,特别是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使环境中各项指标都能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这样就可以有效控制“环境”的隐患,从而给安全生产带来良好的“环境。
我们常说:消除隐患是最好的防范,预防为主就是安全第一的好基础。因此,对待事故隐患,我们一定要一查到底,并建立更加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即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合格)。这样一来,既有针对性,又有实效性。不仅大大提高了隐患整改的实现率,而且“三不推”的原则(即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厂级)将得到深入贯彻执行。
总之,事故隐患无处不在,如不加以控制随时可能爆发事故。在企业内部,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工人,每一位职工的言行都会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不同的效果,所谓“严是爱、松是害、放松管理事故来”,就是这种关系的体现。所以我们每一位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控制事故隐患,同时,还要督促周围的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做到生产全过程的安全,惟有如此,事故隐患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并最终被消除在萌芽状态中,真正实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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