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
“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离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这件偶然的事情,使幼小的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广泛流传。
人们不得不佩服小司马光的机警,勇敢。假如当时不是司马光,只是一群惊惶失措的孩子。任凭花朵过早的枯萎?
所以,我以为人们没有从这场未遂事故吸取应有的教训。就是却对孩子们的家长的安全教育防范等失误避而不谈。
笔者是从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我想从自己专业的角度谈谈自己的想法,孩子们的家长(如读私塾则包括老师)至少有三个明显的不足。
1、教育、警示不到位。
对一群活蹦乱跳、懵懵懂懂的孩子,那些地方危险不能去,遇着紧急情况如何处理,家长老师们都要交代清楚,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少年英雄司马光。
对大人来说就是知情权,笔者所在的公司,对像“水缸”这些易出事故的地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就必须首先设置“闲人免进”“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
2、现场监护不到位。
孩子们疯疯闹闹,大人们要盯梢,不时去看看,对不安全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孩子出现危险立即救护,绝不能放任自流。正如工厂工人从事危险性工作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一样。
3、隐患整改不到位。
那缸没有盖子从安全和卫生的角度就是一个隐患,作为贮藏生活用水的器具。没做到设备本质安全,而若有了盖子小孩就不会掉下去了。再说,没有盖子,灰尘昆虫脏东西什么的都往里掉,人吃了会得病……
此问题,人们要么认识不足,要么认识到了处理不及时。差点酿成大祸。
如果不能防患于未然,即使准备太多的临时抱佛脚,恐怕得不偿失,也只是事后诸葛亮。走“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的老套路。
当然,说了古代那些家长的三个失策,我不是苛求古人,人类在发展和进步中曾经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要从好好于学习借鉴呀!我敢这样说,如果今天有的子真的在水缸里溺死,父母痛不欲生,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都是令人心力交悴的事。
平平安安,事关一个家庭幸福,事关一个企业兴衰,事关一个社会的和谐。安全问题,实在是天字号的大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们齐心协力,去从认识上措施上一点一滴地抓起!消除危险因素,让司马光想砸缸也没机会!
见义勇为是英雄,防微杜渐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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