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的发展,变化无处不在,作业环境、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变化普遍存在,企业间跨界合作、生产组织和用工形式的变革、科技创新驱动,助推了变化的复杂性,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面对复杂的作业环境、复杂的工艺流程、复杂的生产现场,安监人员、安全员检查不出安全隐患屡见不鲜。
安监人在路上匍匐前行
回首二十多年的安监生涯,在磕磕绊绊中走过,安监人员的得意、徘徊、欣慰、自豪、迷茫五味杂陈交织在心头:得意于安全发展平台上有自己才华和努力时而闪烁;徘徊在辛勤的努力被否之时;欣慰于有幸从事这份被调侃为“慈善事业”而不遗余力、问心无愧;自豪的是在安全生产发展的道路上摸爬滚打,自己也成长为游刃有余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然而时常纠结于心头的还是安监人曾经面对复杂作业环境、工艺流程和生产现场愣神过,有些现象似曾相识、总觉得不对劲就是不敢肯定是否安全隐患,曾经陷入迷茫。
静心细数,迷茫在变化之时
企业间合作跨越行业界限,多行业单位协同完成同一作业任务,行业标准和惯例差异,难以确定判定标准。现今社会,企业生产经营超越了自给自足式,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企业间的合作不可回避,全面优化资源,跨越企业、行业甚至国际。多个行业企业间业务嫁接,带来了安全管理的新问题,原本不折不扣的安全隐患,在合作作业条件下,合作各方对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难以达成共识,产生迷茫。
生产作业场所变更,新旧作业场所自然环境条件相差较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发生了较大变化。比如,在北方突出的静电危害安全隐患,到了南方气候湿润危险性大大降低,再按标准严格管控,就显得舍本逐末了,由此判定隐患产生了迷茫。
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局部变更工艺方法或工艺参数。由于对新设备使用性能、新材料的理化性能掌握不透,其与生产原材料接触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不够明确;局部工艺方法或工艺参数变更后,对新工艺方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险程度认识不深入、新工艺参数的冗余量把握不准确,判定安全隐患出现偏颇。
采用新的生产组织、用工形式,打破原有习惯。企业发展创新催生了多样化的生产组织形式,企业创办子公司、分公司、甚至孙公司屡见不鲜,公司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形式也与时俱进。独(全)资、控股并负责经营管理,控股但不负责经营管理,参股并负责经营管理,参股但不负责经营管理不一而足;用工形式也多种多样,有在编正式职工、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季节工、临时工、钟点工等灵活多样;还有的企业采用总部人员轮换作业的方式。这些灵活多变的生产组织和用工方式,都给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的课题,甚至国家、行业对有些新情况还没有明确管理要求,在判定安全隐患上缺乏依据出现迷茫。
科学研究探索新领域。创新就是变革,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科技创新是企业永立不败潮头的发动机,科技创新就意味着探索未知的技术新领域,包括安全新领域;科技创新进行时,一切尚不明了,迷茫便笼罩着安全隐患。
握紧规矩,准确度量
拨开迷雾,找准隐患,加强业务学习和经验积累、提高专业素养是必须的;更要握紧“规矩”,准确度量。这里的“规矩”就是国家、行业、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等安全技术和管理规定;“准确度量”就是要以“规矩”为准绳,作为判定是非的唯一标准,用它作试剂,去判定遇到的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跨界合作时,以法律规范为判定标准,不要让合作方式、行业规范和企业习惯、作业的特殊性等蒙蔽了眼睛;法律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追随法理、理清思路、分析判定。
对于生产经营场所变更,自然条件变化导致危险程度变化的情况,应该判定为安全隐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危险等级和整改的轻重缓急。
新设备和新材料的采用、工艺方法和工艺参数变更引出的安全隐患,从新设备、新材料的性能和工艺方法、工艺参数入手,深入进行研究,甄别危险所在、判定安全隐患。
生产组织、用工形式创新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加深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理解,坚定原则,以“规矩”为准绳去判定;法律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以法理为线索、立法初衷为参考研究判定。
科学探索中的安全隐患,除了坚持用法理判定是非外,要把安全科研作为其中一项子课题进行同步研究,加快安全科研成果的转化,尽快形成新“规矩”。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前车之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