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个单位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具体的过程是职工在距离高压线杆不足5m的地段施工,发生了金属施工工具碰撞高压线导致触电,造成一死一伤的事件。事故的原因除了职工违规操作,劳动态度不端正外,管理上的原因是生产单位负责人没有将其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部门的交底书进行现场二次交底,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有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问题,使安全生产责任链在他手中断裂,从而使他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关于现场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问题,一位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机构的负责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场交底的目的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途径,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守,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就是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的生产单位负责人往往不明白,做不到,让责任链从自己的手中断裂,酿成了事故,自己成为事故责任者的焦点,背负了不应该负的责任,承担了自己不该承担的后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生产的本质要求。具体到某项生产活动或某项工程而言,就是我们根据现场工艺流程、使用的设备以及作业规程要求,配备合适的人员,进行定岗定责,而不是空喊口号,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挂在嘴上。
事故源于现场存在各种隐患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让生产单位的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成为一个安全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一切作业均按规程办事,的确是我们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难点。但是,如果我们不从改变人的作业行为抓起,强化安全培训,开展现场安全交底,对标组织生产,排除各种隐患,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将永远处于被动消极,靠撞大运的状态。
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只有不断强化安全培训,通过安全交底落实责任,对标生产,并形成常态化,我们才能让职工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改变作业环境,从而保证安全生产。作为一个现场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对标组织生产,才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千万不要让安全责任链断在自己的手上,导致责任悬空,制度悬空,管理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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