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南稍门十字,是车流人流很大的十字,西安交警在十字设立了一个超大电子显示屏,把行人闯红灯及机动车违章直接摄录并上传到电子显示屏,给予“面子”罚单。据交警介绍:这样一来闯红灯的行人减少了三分之一,人都好面子。这种方法反而比单独罚款跟管用。
由此我想,假如我们能够举一反三,多搞搞这样的面子处罚,并把它纳入到矿井的安全管理中,“三违”现象是不是可以大幅度减少呢?
令人遗憾的是,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尤其对“三违”人员的处理上,只注重经济的处罚而忽视精神因素的作用,强调行政手段,忘却了情感的力量。在我们安全管理部门及区队,对“三违”人员给予经济上的处罚,而没有细致地教育引导,似乎成了“违章等于罚款”,有的“三违”人员受了处罚还不知道犯了哪款哪条的安全法规,这样没有深入内心的教育,纸上谈兵的动作对安全工作的好转微乎其微。
有句俗话说得好,“人要脸,树要皮”,对于大多数精神正常的人来说珍惜名誉,要脸面维护自己的尊严可为不少,运用人们这种心理搞好安全管理,也不仅没有。“三违”人员罚了几十甚至上百的处罚置若罔闻,但安全协管妻子几句朴实的叮咛却热泪盈眶。有的进出安全部门办学习班也无济于事,亮相一回三违橱窗却使他们吃不住劲儿。纵然这些方法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说到底是适应人们的面子需要,既然要了面子,那么里子也差不到哪里去,所以我们是不是可在这方面多创造出一些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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