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身后有无数双挑剔的眼睛盯着

近日,笔者惊闻某央企上市公司在能源管理(主管1年后退休)、消防管理等原属于集团管理的业务下放的情况下居然以“三定”为名将仅有的8名从事安全管理人员减至6人!据悉,这种业务增加、人员减少的状况在一些工矿企业普遍存在。

本来,企业减员增效、打造高效职能部门本无可厚非,关键是定岗定编的策划是否合理。常言道:有多少人干多少事。这在其他行业中或许说得过去,但对于安全确实万万不能的。

因为:所谓的“三定”是人资部门根据集团领导的要求“拍脑袋”拍出来的,之前即没有与部门协商,也没有认真去学习和体会体系文件,可以说连部门职能都没搞清楚,理由响当当:“安全不就是管控吗,要那么多人干啥?”满口的“多控少管”,殊不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职责中按业务又可分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能源、消防等多个大方面的工作。

事实上,就质量与安全相比,国家见诸于质量的文件规定相比安全环保可谓是少之又少,毕竟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最终结果是由顾客决定的,但安全和环保体系则不同,虽说是企业自身决定和要求的,但上有安全生产监度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职业病防治所等主管部门,下有分支工作有(仅以安全为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督查、标准化班组建设、设备设施标准化、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体系运维、特殊作业人员(起重、叉车、电焊、电工、电梯操作与压力容器等)与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安全例会与安全环保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等业务,

    由此可见,对企业而言,绝对不会比生产、销售、质量、技术、计量等的专职人员更多,合同可以少、产量可以降、质量损失可以上百万元,但安全无小事,是一等一的大事,毕竟世上“人是第一可宝贵的”(毛泽东语),决不可出现任何人身伤亡事故。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2010年安监总局169号文就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2010年11月3日安监总局186号文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

按比例折算,企业应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5000人规模的工矿企业为例应在100人以上。然而,实际上,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基本做到了,但凡满足2%要求的企业并不多见。

   执行力理论这样告诉我们,员工与企业永远是结果与价值交换关系,毕竟结果是用多、快、好、省和安全五维来衡量的,加班、流汗甚至流血等苦劳绝不是结果,只有对企业有用的功劳才是结果,结果越值钱越会给企业带来效益,也即用顾客满意的成果交换成果的价值,而非使用欺骗、撒谎等手段。

高效团队理论有这样的说法,通过沟通,了解顾客需求,满足顾客需求。其实,就安全而言,不用了解就知道顾客(员工)的需求,那就是在工作中不受伤害,安全管理人员平日所做的一切无疑不是如此,但由于其结果对企业的影响很难体现(不像销售、技术等成果体现),不是用效益能来衡量的(除非出现伤害),或者说安全员一辈子成就不可能超过目标。也正是由此,安全员的效果体现不出来,所以,历来不受重视。

在安全一票否决的大安全机制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身后有无数双挑剔的眼睛盯着”,无疑,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批评、职责、甚至处罚接踵而至,几乎所有安全线上的人无一幸免。

----毕竟“以无私成就有私”意思是先舍后得(老子语)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当企业其他专业人员拿着丰厚的奖励时,可曾想过安全人员的内心感受?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不只是努力,而是要尽心尽责,就是一个合格、称职甚至优职的安全员,而非是在“影响消除与品牌提升”方面尽责。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前车之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