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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举报的力量倒逼企业规范化管理

5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安全生产举报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共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职业卫生等4类举报信息7135件,共发放奖励金额63.4万元。要求,各地要继续发挥群众力量和举报的作用,让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行业多,既有物质环境方面的因素,又有管理方面的因素和人的素质因素。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还必须充分保障、鼓励、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才能真正建立起规范、严谨、良好的安全生产新秩序。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七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体现了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热情,体现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此,建立对举报人员实施有奖励制度,是更广泛的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加强安全法治建设,走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府职能部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安全监管积累海量数据和信息,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提供重要依据的渠道,也是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特别是有利于及时发现更多的、特别是较为隐蔽的事故隐患,便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要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就必须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凝聚起更多人的力量,形成“社会共治”,才能编织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监督网、管理网。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对群众多次举报核查属实的隐患单位,应纳入黑名单从严从重处罚。

目前,绝大多数的省、市、县等都设立并公开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然而,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12350”举报投诉电话开通时间不长,宣传力度还不够,影响力有限,不少群众对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不了解,因此,热线电话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社会知晓度。安监执法车辆要按照要求喷涂安监标识及“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12350”的服务内容,使全社会人人皆知、个个明白。

其次,要制定严格的信息举报工作制度。群众的举报能不能得到反馈,是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如果群众举报后如石沉大海,得不到落实,则必将极大地损害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丧失群众对举报工作的信心。因此,要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每一次举报,对受理的各个环节,要实行专人专职值守接听制度,确保24小时来电有人接,并认真做好举报登记整理、转送、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使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只有对群众举报加以重视,认真迅速地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告,做到每一个举报都有令群众较为满意的结果,群众才能看到举报的效果,才能有信心举报,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效能。 

三是要严格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有的举报人担心举报本企业而被解雇,有的举报人担心官官相护或官商勾结而遭受打击报复,是群众不敢或不愿意举报的另一重要原因。尤其是大多数人不敢实名举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存在的信任危机。因此,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举报人保密制度,消除群众的顾虑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工作的前提。例如,为了便于查证,在鼓励实名举报、及时按规兑现举报奖金的同时,应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对举报内容进行批转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隐去举报人的各项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群众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敢于举报安全生产的各种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刘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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