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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0元记0分”值得推广(3月作品)

  3月9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信息,一名省内驾驶员收到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省交警总队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3月10日《厦门日报》)

  交通违法对驾驶人员来说是个琢磨不透事情,尤其是在驾驶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驱使,有人在不知不觉中违章了,而有的人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驾驶过程中逞英雄好汉,玩艺高人胆大的把戏。比如,就车辆超速来讲,有的人在没有监控状态下,风驰电掣把车开得像火箭一样。当然,这纯属人为现象。

  但是,还有一种行为,那就是着急忙慌地为敢时间,也想打个超速的擦边球。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超速一旦成了习惯,以后驾驶就习以为常。常言道:“十分驾驶七分开,还有三分防意外”。对于车辆超速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案例真可谓举不胜举。

  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教训之所以还没引起后来者高度重视,就因为我们提前预防措施没有及时跟进,交通违章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在高速公路上,倘若没有超过10%以上,或是在有的路段没有被监控实时拍照,那么这些违章驾驶者还是有侥幸心理的,甚至有的还幸灾乐祸,大谈逃避监控拍照的心得体会。

  往往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人来提醒,来警示驾驶人的行为已经离危险边缘不远了,要引起足够重视。笔者认为,交通管理部门把超速标准控制在一定的限度,“罚0元记0分”就是一种实时提醒和警示,既对驾驶人员的安全高度负责,也能给驾驶人员心里有种暖融融的宽慰。罚款记分历来都令驾驶人员伤脑筋的事情,甚至有的驾驶人员对交通管理的罚款记分还存有抵触情绪,反正违章就罚款,记分找人消分,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根本没有得到显著好转。于是,有人是屡教不改,屡罚屡犯。因此说,交通管理部门推出“罚0元记0分”具有人文关怀,具有样本意义,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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