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安全生产网报道,元月4日,深圳市政府发布2016年一号文件,决定将2009年并入市政府应急办的安全生产监管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以独立身份恢复设置。
消息一经发布,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报道,许多网友认为这是深圳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有网友惊呀,在当今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大背景下,深圳为什么竟然这么多年没有设置安全生产监管局,难怪深圳光明新区发生“12.20”滑坡事故。
众所周知,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基层安监工作一系列体制性矛盾的的现实需要,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监机构和队伍的状况,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水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都提出了指导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表明了党和国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2015年12月26日下午,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主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要求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放在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2015年的最后一天下午,马兴瑞在光明新区主持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上再次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是党委政府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城市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治理能力。可以肯定的说,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的发生,是对深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个非常大的震撼,理应引起深圳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作出正确决策。
早在2014年,有媒体就报道说,南方某市的科教城,集产、学、研于一体,有数十个实险室,其研发机构附属生产企业有数百家,机构设置不仅没有安监机构,连最起码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都没有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实践证明,一个不设置安监机构的地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隐患和缺陷,而且是弱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能,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表现,更谈不到安全生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其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和“全覆盖”、属地监管等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等更是一句空话,长此以往,生产安全放任自流、监管失控,不出事故才怪。
笔者认为,加强安全管理的体制建设,不仅是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问题,而且要在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监管手段、监管能力、考核机制等“顶层设计”方面做文章,
才能确保把国家的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安全监管无禁区、无盲区、无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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