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新任国家总局党组书记杨焕宁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会上,一针见血的严正指出,“一些地方安监系统基层干部日常检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事故调查“浑水摸鱼”、插手中介服务谋利,归纳起来就是不作为、乱作为。”要求全国各级安监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慎独慎微慎初,自警自省自律,培养自己慎重对待权力、正确使用权力,完善权力规则体系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把没有的规矩立起来,把已有的规矩逐步细化,把不成体系的系统化,不断增强制度、机制的有效性、权威性和稳定性,让制度、机制在管权、管人、管事上发挥更大的基础性作用。
可以说,新任国家总局领导的敏锐洞察力,让我们清醒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看到了希望。如何消除消极腐败因素,彻底根治“毒瘤”,真正担负起安全监管工作重任?笔者认为,古往今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忽视和回避对问题的整改,人类事业发展的脚步将停顿、倒退或瓦解消亡。只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才能不断在解决问题,消除障碍中发展壮大。
以问题为导向,必须认真研究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规律性、全局性的深层次问题,认真反思、深入查找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目前,我们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各种事故风险和监管挑战层出不穷,政府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我们要深刻研究、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深刻变化,创新思维,以更加有效地方式应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在研究制定抓落实、抓源头、抓治本的措施上下功夫;在解决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监管“三个不落实”的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改进安全检查态度、检查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解决政府领导层、职能部门层和企业层的安全生产领导、监管、主体责任体系上下功夫,在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不会管、不敢管、管不了”的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基层基础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上下功夫;在解决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忽视安全生产问题上下功夫。
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各级监管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强化权威性和执行力,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与创新,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行统一系统整合,建立以政府安委办为系统中枢,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为纵向子系统,相关负有一定行政职能的部门为横向子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科学合理、严密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彻底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分散、多主体交叉并行、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必须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堵住管理漏洞,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习总书记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成功缘于行动,祸患始于空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好的制度、好的思路只有付诸行动才能推动发展。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对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坚决追责;要强调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性质,任何“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滥用职权”、浑水摸鱼”的行为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调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以及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切实抓好法律法规落实率、执行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氛围,确保掌权者、用权者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
以问题为导向,必须紧紧抓住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培养和造就一批与时俱进、勇于担当的优秀基层干部。新形势下,改革发展的社会基础和面临的社会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问题较为突出,安监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稍有不慎就会被追责,基层干部普遍都不愿接手这份工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已成为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质量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务必认真听取基层安监干部的意见和呼声,主动解决基层安监干部的正当诉求,着力解决基层安监干部普遍关注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待遇问题,以维护政府在基层安监干部的公信力。解决基层安监干部“四风”问题,一是要及时化解和正确处理基层安监干部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制度上严明法责,在责任上分工明确,在权力上明确清单,使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是要设立安全监管执法督察机构,解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所有涉安人员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失守。法律规定的职责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作为,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就是失职。而法律没有授权规定的事情,就不能去做,不能乱作为,否则也是违法,就是渎职。失职、渎职必受惩处。同时,“打铁需要自身硬”,作为安全生产指挥官、领头羊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关注安全、熟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通监管业务知识,掌握基本技能,而且还要在党纪法规的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力,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安进程,避免盲人骑瞎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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