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天津港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一环紧扣一环,声势浩大,作为保安,我更要加强巡逻力度,确保厂区安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厂部汇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我在一家多发达化工企业做保安,不但要管理好卫门工作及车辆进出,戴防护帽登记,还要对厂区各部位白天夜晚进行巡逻。
我用微信记录值班情况:
5月22日晚21:44
昨天下午2点半,我去厂区巡逻,在东厂区外,有个外包工,正在明火作业,我看了一下,他正在电焊,火星四溅,旁边没有放灭火器,严重违反了操作规定,造成事故隐患,我严厉训斥他电焊作业为什么不申请灭火器,他说你厂部也不要求,睁一眼,闭一眼,我说安全要放在首位,不然要火烧拆烂污的,明天如继续作业要放灭火器,他说好好,今天你碰到消防、安检局那要处罚的。保安大哥晓得里,共有4人在作业。我厂有安环部三人,也不到厂车间及外包作业区检查,实属安环部对自己的职责不起到监管作用,责任心不强,巧得很,下午不到4点,市安检局来2人先到厂办公室,后在安环部领导等陪同下,检查厂区,下午4点多一点,厂老总及安环部领导等送到厂外,并笑着握手,难道他们没有发现违章使用明火吗?不是我多嘴,是我的职责,我们每个人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这样企业才能走得远、发达,如此看来, 市安检局检查是搞形式,走过场。
6月4日下午 14:55
去厂区巡逻,在新建厂正在排消防管道,4~5人作业,其一人正在电焊作业,我看了一下,没有放灭火器,我询问为什么不申请灭火器,并批评其违规行为,正在作业电焊工红着脸说,知道了,检查回来就到安环部向某某反映此事,安环部某某和动力部某某都说马上打电话责任整改(注:到底打不打电话不清楚)。
9月22日下午14:48
下午2点半,在厂部东浇混凝土处,有4~5人正在干活,发现有一小工在抽烟,我马上口头警告厂区不能抽烟,他看了我一眼,又不声不响抽了几口丢在地上,继续干活。检查回来,我汇报厂安环部领导等。(注:不清楚处理否)
9月6日下午14:45
下午2点半厂区巡逻时,发现一处正在气割作业,火花乱飞,我看了一下没有灭火器摆放,违规作业,外包工4人。
10月16日下午15:00
下午2点40分,我在厂区巡逻时发现外包工电焊作业时违规施工,不放灭火器,下班时碰到他们,我说了他们不放灭火器的事,并说不放灭火器电焊火花乱飞,发生火灾,后果相当严重,他们说明放,共4人作业。
我在巡逻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但效果不大,说一套,做一套,不把责任放在心上,建议厂部领导召开安全会议,包括外包工,同外包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我的感悟是:做保安要有强力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细心,特别在化工企业更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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