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发现,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不是缺少相应的安全风险研判方法、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而是缺少“黑脸包公”进行严格检查考核。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苗头和小的违章时往往碍于情面,喜欢“点到为止”,不是对这些苗头和违章“淡化”,就是“虚化”,敷衍塞责、凑合了事,这样做的后果必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笔者认为,安全风险管理仍需要“黑脸包公”,要勇于唱黑脸,切不可太手软。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职责就是督促、检查指导,一旦发现违反安全问题,要及时严肃考核,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倘若一时手软,就会助长员工我行我素、肆意妄为的不良风气。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安全措施的执行力,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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