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安全生产法》发布实施之后,安监总局正在拟定、修订、完善与新《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企业诚信约束机制、发生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还有将近60部的规章需要调整。由此看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的各项措施和法规条例将更加严厉和完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及监管执法工作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其措施力度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人的生命最为宝贵”的坚强决心。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惩处违法违规企业的措施风暴再严厉,威力再大,如果刮不到地面上,也起不到威慑作用。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如果做不到稳、准、狠,也只能似一阵轻风,让人感到仅是一丝凉意。如何让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部门感觉到法规条例的威力,笔者认为,仅靠顶层设计出招还不够,还必须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要突出一个“考”字,树立政令权威,以督查促落实。目标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要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实现政令畅通,就要严格实施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的“四有”工作法,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工种,并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奖优罚劣,把正反典型放进考核工作之中,将责任落实和法律法规的落实作为监督考核地方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实绩的目标任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访查考察,推动和鞭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要突出一个“严”字,树立管理权威,以措施促落实。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要制定扎实有力的措施,付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花拳绣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树立“严是爱、松是害”、“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典型案例、重大事故责任人要不惧亲情、社会关系,从严从重,坚决给于追责、曝光,决不姑息牵就、打和牌,坚决避免“差不多”、“还凑合”、“下不为例”、“马马虎虎”等现象出现。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敢于说“不”、敢于叫“停”、敢于“亮剑”,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要突出一个“责”字,树立制度权威,以责任担当促落实。要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衡量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问题的单位部门,不论涉及到谁,都零容忍、严执法、动真格,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尽责,以铁面无私、勇于担当的浩然正气,高擎《安全生产法》这把利剑,拿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进行问责,拿一些不是“毛病”的毛病进行开刀,拿一些四平八稳,效率低下的太平官进行问政,让那些为官不作为和抱有敷衍了事思想的人付出沉重代价。
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要突出一个“惩”字,树立法治权威,以严格的追责促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法违规、藐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钱不要命,视人们的生命为儿戏的事故相关责任人,要本着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规依纪,动真碰硬,严厉追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的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作用。
相信,在公平、公正、严厉的法律制度面前,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局面将会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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