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安监局长曾志自写诉状并过堂答辩,最终珠海中院驳回斗门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斗门区安监局行政诉讼案胜诉的消息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网友纷纷为斗门区安监局长曾志的担当精神点赞。看完这则消息后,作为安监系统的一员,笔者思绪万千,特撰写下文与各位安监同行共勉。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尤其是在经济较发达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安监干部不仅要有“怕出事”忧患意识,还要有“不怕事”的抗风险胆量;不仅要有想干事、肯干事、敢干事的激情和勇气,而且还要有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本领,特别是在面对各类问题和矛盾交织、责任和重担叠加的时期,我们每一名安监人,尤其是安监干部既要有不怕事的勇气和胆量,又要有沉着冷静、妥善应对、及时处置,勇敢面对和积极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心里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变被动为主动,完成好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因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干事,而且还要有着强烈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如履薄冰的认真履行使好自己的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干成事。
但是,话说回来,做任何事情都没有一帆风顺的,前进的道路上充满荆棘和障碍,稍不注意就会出事。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出事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我们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矛盾。正如斗门区安监局局长曾志那样,在面对急难险重的棘手问题时,以其特有的激情、韧劲、能力、水平和办法积极应对,在矛盾和问题面前不惧怕,敢担当,因此才赢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结果。
进一步说,在危机面前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能具有“不怕事、敢担事”的心里素质,经受住重压的考验,也是锤炼优秀安监干部的机会。
然而,在某些时候,正是由于我们的一些少数安监干部在某些方面处理问题时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误会。少数领导干部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或多或少存在“五多五少”现象,即:坐而论道多,落实行动少;指挥别人多,自己干得少;各自为政多,协同配合少;按部就班多,灵活变通少;等待观望多,主动作为少。这些不仅影响了工作的落实,而且会阻碍安监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建议我们的基层安监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行动作表率。领导干部凡事都要干在前、做标杆、打头阵。干部干部,就要先干一步;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二是要亲历亲为。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少拿“遥控器”、多到一线去。该自己直接负责的,决不推给下级;该自己分管的,决不推卸责任。
三要迎难而上。开国领袖毛主席说过,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遇到问题不畏缩,碰到矛盾不回避。困难再多、压力再大,也要迎难而上,只为干成事想办法、不为干不成找理由。
四是要干事高标准。工作标准是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尺度和砝码。干工作要有创一流、争先进,工作质量上不去就“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责任感;要有工作标准达不到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要有干不好工作、完不成任务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的使命感。做每一项工作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追求完美和“零缺陷”。树立敢于跟别人叫板、敢跟自己较劲的“任性”。
五是要能吃苦、耐磨炼。领导干部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付出再多也要任劳任怨,压力再大也不能放任自己。特别是在任务面前要迅速投入到工作中,“5+2”、“白加黑”地干,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是要知责、履责、尽责、胜责。领导干部不仅要认真干事、扎实做人,而且要当好高水平的“导演”、还要培养出有实力的“演员”,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赏罚明确,让“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心中有责、眼中有活、脑中有法、脚下有印”,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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