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图解】(灼烫伤害类)
不戴胶手套浓酸灼伤手
事故经过
1 、2007年10月8日8 点30分,某厂电镀工李某在配制电镀液开启氢氟酸桶时,由于桶盖密封比较严,李某嫌戴橡胶防酸手套不得劲,便脱下橡胶手套改换线手套。并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撬动桶盖,致使氢氟酸溶液浸到线手套上,导致拇指被氢氟酸灼伤。
2 、约9 : 30 李某感觉左手拇指十分疼痛,即用清水冲洗了5分钟,但疼痛却未缓解。
3 、由于皮肤接触高浓度氢氟酸,立即发生烧灼疼痛,初期皮肤潮红,逐渐转暗红、干燥,创面苍白、坏死,继而呈现紫黑色或灰黑色。
事故原因
造成李某拇指灼伤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在配制电镀液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李某在未戴胶手套开启高浓度氢氟酸桶时,不慎被溅出的浓酸溶液灼伤拇指。
防范措施
1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长袖工作服、保护面罩、安全护目镜、耐酸橡胶手套和耐酸防腐鞋。
2 .加强培训,了解氢氟酸的危害性,掌握应急预防和处理措施。
3 、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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