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专题调研时发现,许多企业不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正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使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与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上,存在瞒天过海、得过且过、自欺欺人的行为。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采取以资代物的形式,把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作为福利直接发放发放到工人手里,让职工自主购买。即使发放,老板也都是卖一些质低价廉的劣质产品。一些老板认为,让我发我发了,应付一下执法部门的检查就行。纵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大都是和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不规范所致。据笔者调查,去年,在某地发生的十起安全生产事故中,有九起是因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带和使用不到位、不规范导致的。虽然相关执法部门在事前就其问题对企业进行多次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意见,但是,企业老板表面上说“好、好、 好,行、行、行,马上就办”,但是,执法人员一走,就把整改通知书扔到一边了。当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要处罚他们时,一些老板大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强调这原因那因素而一拖再拖,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监管力度不到位、不深入。一些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不重视,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中没有把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不力,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未经过执法培训的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欠缺,虽然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也开展了安全检查,但是,由于他们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及配发标准了解甚微,在检查时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即使有问题也发现不了。只是在看看闸刀有没有盖,有没有保险丝之类的问题。有的执法部门即使发现了问题也不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复查,敷衍了事,怕得罪人,得过且过,应付一下工作了事,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在一些建筑施工现场发现,绝大多数施工单位都没有按照行业规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保护足趾的安全鞋,安全网大多数都过期老化,难以发挥安全网应有的作用。
三、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绝大多数职工对老板发不发或者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不合格从不计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工人即使领到了劳动防护用品因不习惯、嫌碍事等原因而不愿配戴;有的工人在五六米、十几米高的平台上作业时,因侥幸心理、闲麻烦不系安全带;有的工人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工作时,不戴防毒面具已习以为常;有的工人在纺织厂震耳欲聋的车间里作业不戴耳塞;有的------,林林总总、满目隐患让日触目惊心,给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还有一些职工、一些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执行维修、保养、检查、淘汰制度,“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形成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严重缺失。一些企业虽然在办公室与生产车间的墙上悬挂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但是,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相吻合、出入明显,泛泛几条,空话套话连篇,无可操作性、指导性、规范性,只是为了做做样子,从未按照相关规定兑现落实,企业车间内多数工种岗位无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点)无警示标识。
对策: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要把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劳动用品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台账作为检查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制度建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配戴不到位、不规范的企业要进行专项整治,安监部门要加大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不按有关规定配发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决不让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滋生漫延,形成高压态势,漏头就打,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教育引导。要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建全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提取制度,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行为,杜绝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树立制度台账不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配戴不到位、不规范就是安全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通过算账对比的方式,教育企业加强安全投入并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关闭。
三、加强对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努力提升职工自我保护和事故防范能力。充分利用“三级”教育这个平台,教育企业老板“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就是犯罪”,教育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不到位就是对家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的思想。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要积极鼓励企业职工通过举报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真正让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变成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内容。要加强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检查,帮助企业制定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把职工劳动防护、职业卫生、作业规程、技术规范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对一些企业悬挂的制度牌匾老化、破烂,内容空泛,与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不相吻合的现象要进行更新治理,使之尽快步入完善规范的轨道。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红心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