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委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邢台督导组在临城县临城镇安监站检查时,《隐患排查记录表》排查结果栏中一排排“无”字让督导组皱起了眉头。(2015年3月19日中国安全生产网《“无隐患”让督导组皱起了眉头》)
又见“无隐患”,怎不皱眉头。去年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零报告地区抽查情况的通报》,公开通报陕西境内的西安新希望产业有限公司等6家重大隐患企业,要求当地政府对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断然措施。
这次所不同的是,隐患排查“零”记录是乡镇安监站,其后果更令人担忧。这种情况,非这一个镇安监站所独有,在各地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应引起高度重视。
乡镇安监站是最前沿的安全岗哨,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作为与企业“短兵相接”的安监机构、人员,如果自身业务能力不高,隐患排查两眼一抹黑,怎能履行好监管职责,保一方平安,实现“零死亡”之梦。所以,笔者认为, 解“无隐患”之忧必须要有硬措施,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力量,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合理配备人员,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不同人才,在选配执法人员时,要根据乡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选配与其相适应的一定比例专业技术人员,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水平。安监站安监人员上岗前,要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和考试,取得有效执法证件,具备执法资格。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执法程序及其各类文书填写的学习培训,提高隐患排查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消防、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配合,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四是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把安全监督执法从安监部门职能中剥离出来,建立独立的执法队伍,弥补基层自身难以克服的诸多不足,增强基层安监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权威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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