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都市时报》提醒市民:春节长假结束了,今年的“开门炮”不要放。杭州市今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即年三十、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2月24日《都市时报》)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虽然人们也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有环境有污染、存在安全隐患、浪费钱财、制造垃圾、增加环卫工们的工作量等诸多危害,但为了图喜庆也要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为此,有不少城市还专门出台规定,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禁放和限放,但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总人引来舆论众说纷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笔者认为,让禁放“开门炮”成为常态,首先要消除人们根深蒂固民俗思维。在很多人看来,“开门炮”是象征着来年红红火火,尤其是对经营生意者,他们更加重视“开门炮”的燃放。“开门炮”不仅要放的响,而且还要持续时间长。最好是吸引过往路人驻足观看,总之,“开门炮”放的越热闹越能显示家丁兴旺生意红火。
其次,是消除盲目攀比心理。一些人燃放“开门炮”存在盲目攀比心理。别人放我也放,甚至还要比别人放的响、持续的时间长。
此外,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表率,自觉过个清静年、廉洁年。如今有不少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也热衷于燃放“开门炮”。寓意来年工作一炮打响,顺顺当当。花的是纳税人的钱,造成浪费,百姓还得跟着遭罪。
笔者认为,让禁放“开门炮”成常态,仅靠各种党纪条规约束限制还不够,还必须依靠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转变。人的勤劳本分才是做人做事的根本,燃放“开门炮”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寓意,就像我们拜财神、请财神一样,图的就是一种气氛。因为美好幸福的生活最终还得靠我们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用我们超前的、先进的、科学的思想来引领。由此可见,春节只要内容有了,其形式就不太重要了。比如像燃放鞭炮和“开门炮”等,,危害我们生活环境和安全的东西,弃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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