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19日)上午,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政府官网,通报了发生于昨日的鞭炮作坊爆炸事故。通报称,昨日11时许,该市晏田乡焦林村4组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当地村民表示,涉事作坊成立成立时就向安监局等部门举报,但一直无人前来调查。今日12时许,该市安监局局长对此回应称,村民所说不属实,若当时有举报,肯定会调查处理。(12月19日《新京报》)
企业安全生产每时每刻都是动态的,随时都有安全隐患发生。作为安全监督部门理应高度重视区域里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应当成为安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必修课,应该进入常态化,抓细抓实。尤其是像生产烟花爆竹这样重危险的小作坊,更应当重点检查、重点防范。而对于上述涉事鞭炮小作坊,群众都能看出来的安全隐患,可我们的安全监管部门却为何迟迟不去理会?一句“无人举报”就将自己身上的责任轻飘飘地推得干干净净。难道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只“守株待兔”,不做“猎手”吗?
安全重于泰山。笔者认为,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管部门,之所以对所辖区域的安全隐患不主动排查,不主动取缔,一个重要原因还是“利”字面前好办事。开鞭炮小作坊也好,建违规违章厂房也罢,经营者都得到有关部门去烧个香、拜个佛。如: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等,五花八门。总之,不论什么方式,只要得到这些权力部门认可后,任凭你群众这么举报,这么反映,我就是无动于衷。
于是,周边群众遭到环境污染、居民遭到噪声影响,苦不堪扰,甚至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还要遭到严重威胁,等等。这些都与违法违规的小作坊有关。正是在“不告不罚”、“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之后,才能引起相关部门很被动地高度重视。
由此可见,相关部门的一些人不作为、慢作为成了一些违法违规企业安全事故的幕后推手。“无人举报不检查”的思维就是工作庸懒散,作风漂浮,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上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在权力运用上,又善于做“两面人”。像这样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就要按照党纪国法严厉查处,对玩忽职守者趁早让其位,别霸在茅坑不拉屎。否则,只能贻误大事,让党和人民蒙受惨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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