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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重庆市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9 9:58:35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工会、团委,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创建和“双基”建设各项工作,促进安全发展,创建“平安重庆”。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9〕6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如下部署: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落实“平安重庆”建设,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固基强安、科技兴安、投入保安、文化促安”五大战略举措,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到1930人以内;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控制在55次以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的工作目标,为建立与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相适应的安全发展保障基础,实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匹配的安全稳定环境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6月份的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六部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活动形式

  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县(自治县)、各行业、各部门、大型企业活动两部分。全市性活动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区县(自治县)、各行业、各部门、各大型企业活动由各区县(自治县)、行业、部门、大型企业负责组织。

  六、重点内容

  (一)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1. 组织一场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6月1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主办,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为主要内容,由市级有关部门设宣传咨询台,进行全方位、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

  2. 开展一次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大赛。由市安监局牵头,市邮政公司配合,以邮资明信片为载体,以建设“平安重庆”、全国安全保障型示范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安全教育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地要认真动员,组织当地的各级领导、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以及中小学生积极参赛。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和企业组织开展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

  3. 开展一场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活动。各企业要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思想,把零事故、零伤亡作为终极目标,以班组自主活动的形式,实践“危险预知训练”和“手指口唱”等具体活动方法,提高员工作业时对危险的感知度与安全意识水平,从而使员工养成安全行为的习惯,推动创造明快、活跃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热情与干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降低安全事故。

  4. 组织一次“安全文化进人心”活动。各企业结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安全理念文化、安全亲情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四大体系,通过讲解、示范、演示、实验、实习、应用、创新等方式,利用展览、各种活动、书籍、测验、考试、实际操作等方法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通过对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文化的熏陶、塑造、演化、融合,把平时想在心里的、喊在口上的东西,变成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抓得住的东西,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并潜移默化到职工的言行之中。

  5. 举办一场“辉煌历程——重庆安全生产成就成果展”活动。为贯彻落实 “314”总体部署,切实提升统筹城乡发展安全保障能力,由市安监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及单位配合,开展“辉煌历程——重庆安全生产成就成果展”,广泛交流在现实安全发展中的创新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展示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成效和亮点。

  6. 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各部门和大型企业要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09〕88号 )文件精神,力争通过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基层基础强化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排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

  7. 组织一次安全公益广告展播评选活动。各区县牵头制作2部以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当地电视台播出次数不少于30次,并参加由市安监局组织的评选活动;市安监局牵头制作建设“平安重庆”和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专题片,在重庆电视台及各区县(自治县)电视台播出。

  8. 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执法检查活动。由中共重庆市纪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查院、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煤监局等部门对2007—2008年度结案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法纪的尊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打击逃避责任追究的行为。

  9.编辑一套大型安全宣传画册。画册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重点反映我市在近5年来抓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在全国创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的几大亮点。真实记载各级政府、部门在创建“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过程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并把经验和成就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给社会。

  10.编辑一套各行业安全知识读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8号)要求,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学校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知识进行分类编辑,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从预防的角度,宣传对事故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法,倡导安全质量标准化,杜绝不安全行为。读本将向社会广泛发送,让安全文化进社区、乡镇、街道、企业、学校、力争覆盖基层。

  (二)突出以下几个宣传重点

  1. 宣传《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以及建设“平安重庆”相关内容;

  2. 宣传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的相关安全知识;

  3. 宣传“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相关内容;

  4.宣传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基层组织领导能力等“三个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监察执法、应急救援等“五大保障”措施工程。宣传讲解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技术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的常识,增强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消除隐患,远离事故;

  5. 推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中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氛围,推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全面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市级活动安排

  (一)2009年6月14日,由市安委会组织,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的相关安全知识宣传,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在以上几个领域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让安全文化理念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内化于心。

  (二)由市安监局牵头,制作建设“平安重庆”和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专题片,在重庆电视台及各区县(自治县)电视台播出;以创建“平安重庆”、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组织实施“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组织制作公益广告,在主要媒体播出。

  (三)开展安全文化“渝州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六部门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专家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对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中挖掘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举办安全生产论坛和展览,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氛围。

  (四)组织开展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五)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

  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事故总量。

  八、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各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安排

  (一)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牵头组织,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6月1日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一天,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发表讲话,动员和部署此项工作。

  2.6月14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地区主要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当地政府领导要亲临活动现场,参加咨询活动。要在各乡镇街道、车站和码头设立安全宣传站(点);相关部门组织安全宣传流动车、船,在主要街道和河段巡回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宣传部门、安监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使活动有声有色,收到效果。

  3.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

  4.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书籍进乡镇(街道)文化站 、安全读本进村(居)文化室、安全手册进农家书屋(车间班组)、安全课程进中小学校(农民工培训班)。

  5.组织安全生产宣讲服务活动。由区县(自治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市里组织的宣讲活动,到社区、企业开展宣讲、咨询服务。活动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治理隐患这条主线,以中小企业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治理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还要突出安全社区和农村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创新的有益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各行业、各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安排

  1.各行业、各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在基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指导企业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工作。

  二是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示、展演、展播。

  三是组织专题报告会、文艺演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程。

  四是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大型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和 “零事故”活动,

  二是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工作,集中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死角。

  三是要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标准活动,集中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安全工艺、安全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标准的学习培训。

  四是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布置安全生产展板,悬挂安全警示标语、标牌、展出安全宣传画、职工书画作品,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文艺表演等。

  九、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使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确保实施。各区县(自治县)、各有关部门(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谋划,突出重点,制定方案,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效果。

  (三)各区县(自治县)、各有关部门(行业)、各单位分别于5月25日、7月10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孙玲珍 邓云川

  联系电话:67511610 67511653(传真)

  电子邮箱:fgc.111@163.com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安 监 局

  市 公 安 局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市 总 工 会  团 市 委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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