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文 号】:AQ 3047-2013
【颁布日期】:2013年6月8日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1日
【标 题】:AQ 3047-20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本标准第3.1条、第3.2条、第4.1条、第4.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定义、内容、编制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的场所,储存化学品的场所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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