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车飞下悬崖前撞上一棵松树
微型车从近30米高的悬崖上飞下来,场面惨不忍睹。
罗平“8·1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痛定思痛,罗平县委、县政府也第一时间公布了相关信息。但由于公开信息的局限性和存在的一些瑕疵,由此引出多个疑问:
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到底是谁?车主真的在事故中死亡了吗?肇事车辆是否在从事非法营运?当地农村违法超载为什么那么严重?车祸中死亡的孕妇,真的才有一个吗?随着晚报记者的深入采访,这些问题也围绕这起车祸逐渐暴露了出来。12日上午,针对这些疑问,晚报记者独家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逐一进行了解答。
疑问1
为什么将肇事车主说成是他人?
事故发生后,在两次的官方通报中,包括媒体所报道的,都一再提到车主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但是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村民对这一说法却并不认同。有村民说:通报中“肇事车主已经死亡”的消息,并不属实。而且,肇事车主也并不是通报中所说的张某,而是另有其人。
那么,这辆车牌号为云DV5586的长安牌微型车,车主到底是谁呢?
当着记者的面,罗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严学全通过警务通查询,确实发现肇事车主是袁某,并非通报中所说的张某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车祸中车主或驾驶员不幸死亡,处理结果和赔偿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随后,晚报记者针对村民反映的这一问题,向罗平县委有关领导进行了反映。
答复:
肇事车主车祸中死亡系误报
在昨日召开的“8·11”事故案情分析通报会上,对原来所说的“车主张某在事故中死亡”的说法进行了删改。记者在一份死伤人员情况表中,发现车主被变更为了袁某(女)。
有关领导解释,因为事故发生突然,在调查处理中难免出现一些疏漏。在调查组对车主信息核实中,是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进行统计的。而且,车主袁某是死者张某的妻子,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所以当地村民一般就认为车主是张某,才造成了最初通报中的误报。经过查实,肇事车主确实是袁某。“车主在肇事中死亡”的说法,确实存在瑕疵。
疑问2
肇事车辆驾驶员到底是谁?
事故发生后,曲靖市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召开现场会,对事故进行处理。但是,在对外信息公布中,无论是官方的通报,还是权威媒体的报道,都说成该事故是属于单方肇事,而且微型车驾驶员也在事故中当场遇难。晚报记者采访中,村民反映肇事车辆平时都是袁某自己开,而事发当天肇事车辆并不是袁某驾驶。面包车司机还没有认定,为什么说司机在车祸中死亡了呢?
答复:
调查取证很难,目前还不好认定
罗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严学全说,他当初找到袁某进行核查,袁某说她是因为家里有事情才没有驾车的,后来车是开到路口时才给了亲戚郭某来驾驶。但是,郭某在这起事故中已经不幸遇难,单凭袁某的一面之词,没有相关证据来印证。目前,已经提取了方向盘上的指纹,只有等技术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够认定。
在昨日的事故案情分析通报会上,原来情况汇报材料中的“驾驶员郭某在事故中死亡”的文字已经被删除。白光福说,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到底是谁,因调查取证很难,现在还不好做出认定。
疑问3
事故中死亡孕妇为何才报一个?
晚报记者在采访中,说起在该事故中不幸遇难的孕妇刘某,村民纷纷惋惜和痛心。有知情村民反映,有关通报并不属实,在事故中遇难的孕妇明明有两个,而对外发布的消息却说才有一个。当地村民说,孕妇刘某是阿岗镇的人,娘家在师宗,有一个一岁多的男孩,事故当天是乘车准备去娘家的。不幸的是,母子在事故中双双遇难。另外一个孕妇姓杨,24岁,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不幸的是,母女俩也在这次事故中双双遇难。
答复:
核实遇难者身份信息需要一个过程
事故中死亡孕妇为何才报一个?罗平县委有关人员向记者解释,这完全是个误会。因为事故发生突然而且重大,遇难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调查核实起来非常困难。在当初的现场勘查中,由于另外一个孕妇的身体特征并不十分明显,再加上走访调查中,工作人员也没有得到该遇难妇女怀孕的情况,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误会。
疑问4
肇事车辆是否在从事非法营运?
关于肇事车辆是否属于非法营运的问题。官方的说法是,该车是自用车,车上的乘客都是亲戚朋友关系,村民外出是走亲访友,并不属于非法营运。而当地村民反映,肇事车辆就是非法营运,曾经坐过该车出行的村民,大家都相互认识,并不在少数。
当地村民反映,村民集中出行,主要的交通工具除了摩托车,就是乘坐当地跑乡村的“黑面包”。一般来说,从阿岗镇到挖玉冲村,一人收取6元钱的费用。一村民说,村里到集镇以前要走好几个小时的山路,如今只要五六元钱,几十分钟就能到家。
答复:
要等调查组深入调查后才好定论
曲靖市政府相关领导在通报中说,目前曲靖部分乡镇客运市场确实存在混乱的情况,一些乡村为了出行方便,跑黑车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一些乡镇问题突出。
现在村民出门很少走路,都愿意花几元钱坐车,一到赶集的日子,面包车、摩托车、小型车等各种车辆四处载客,生意好得很。
白光福说,微型车非法拉客的问题,确实在不少地方存在,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一边开展安全大检查,一边发生安全事故,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应该从源头上来禁止。至于肇事车辆是否在从事非法营运,要等联合调查组进一步调查之后才好做出论断。
疑问5
微型车违法超员为何那么严重?
本来核载人员为7人,却塞进去了15人,属严重超员。违法超载为什么那么严重呢?村民反映,在他们当地,因为出行难问题的客观存在,乘坐“黑面包”的村民大有人在。而跑黑车的村民,为了多赚钱也是见一个拉一个,哪怕严重超员也是孰视无睹,安全意识非常薄弱。这次肇事的微型车上的15人,村民说大多是亲戚关系。一种说法是集体走亲戚,另外一种说法是在去走亲戚的路上,顺便搭载了一些乘客。坐这种车村民们不害怕吗?采访中,在当地村民看来,是否是合法车辆他们根本没往心里去,他们只想出门、回家有车坐就行。一村民说,他们那儿没通班车,花钱租摩托车到镇上办事是常有的事情,“回家如果碰不到同村的一起包车,自己还得花更多的钱,跑这一趟就有点贵了。”一村民说。
答复:
当地村民安全出行防范意识不强
由于当地村民的安全意识淡薄,对于乘坐黑车乃至严重超员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事故案情分析通报会上,吕品红心情沉痛地说,这是一次惨痛的教训,也暴露出了当地村民安全出行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下一步,针对微型车违法超员等问题,罗平县将以这次重大事故为鉴,抓好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和不具备条件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和上路行驶,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力度,主要针对农村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加强司乘人员安全宣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记者 夏体雷《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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