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3年到2013年,《劳动保护》杂志已经走过了60年,这本杂志始终体现了对劳动者劳动安全保护的关注和关爱!作为《劳动保护》杂志的一名普通作者和基层法官,我对《劳动保护》杂志创刊60年表示祝贺!
我与《劳动保护》杂志的初次接触始于1998年。1998年11月20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农民常伟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因工致残,历经3年漫漫索赔路,终于讨回了公道。被告某建筑公司被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万3321.62元。作为这起案子的第一个承办法官,我感觉到这起案子从仲裁到诉讼,常伟虽然最终成功维权,但由于法律知识欠缺而走了很多弯路。国家劳动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比较完善的,但由于企业、劳动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在工伤职工的权益维护上还需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于是在2002年,我把这起维权经过写成了案例,在网络上检索到《劳动保护》杂志,就投了过去。不久,我就接到当时的编辑李志华老师的电话。李老师在电话里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说案子写得有血有肉、通俗易懂。通过一线最真实的案例普法,读者最容易看懂,欢迎我今后多给杂志投稿。受到一个国家级期刊的肯定和支持,当时我深受鼓舞。这就是我在《劳动保护》杂志2002年第12期发表的第一篇稿件《索赔3年农民工终获赔偿16万》。
转眼10多年过去了。10年来,《劳动保护》杂志像我的老师,也像我的挚友。10年间,我在《劳动保护》杂志编辑老师的指导、关怀下,发表了几十篇工伤保险方面的文章。而我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在工伤保险方面的调研工作也小有收获,这与《劳动保护》杂志编辑老师的支持、鼓励是分不开的。在此,我感谢《劳动保护》杂志的大力支持,以及对一名普通作者和基层法官的关心。10年间,和我联系最多的是原编辑部主任林静老师。她经常对工伤保险类稿件的写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并和我交流一些工伤保险最前沿和最新的立法动态、审判实际。我感觉自己已和《劳动保护》杂志成了分不开的好朋友。
2002年4月,《劳动保护》杂志社在北京召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我有幸应邀参加。在座谈会期间,《劳动保护》杂志社给了我们很好的接待,会议安排得很紧凑,内容丰富多彩,体现出杂志社对作者的关心和爱护。在会议期间,林静老师还和我就工伤保险类稿件的写作进行了交流,并给予了详细的指导。
10余年来,由于《劳动保护》杂志对我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使我在工作闲暇之余,总想把自己接触的最新的工伤保险类法律知识和审判动态撰写成稿件投给她,不敢有丝毫懈怠。今后我会笔耕不辍,以更多的好稿件回报《劳动保护》杂志老师们的关心和支持!(作者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一级法官)
编辑 宁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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