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马路“新杀手”?
——揭秘报废汽车重返公路之安全隐患
近来,报废汽车重新上路致人死命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人们对行车安全的进一步担忧。
从5月1日起,我国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开始实施,有关部门强调报废机动车必须强制拆解。
百万辆报废车,“改头换面”上岗
今年4月,一名男子在哈尔滨驾驶报废车辆时突然出现故障,将一名骑车人撞飞60多米当场死亡;
今年3月,在广西境内,一报废车“摸黑”上路,引发5车相撞的连环事故;
2012年12月,一男子贪图便宜买了报废汽车在江苏扬州从事运货,由于缺乏安全制动措施,货车在停下后突然快速向后滑行,将正在路边玩耍的五岁男童撞死……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每年大约有80万辆报废汽车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拆解,累计大约有500万辆报废汽车不知去向。
“这些不知去向的报废汽车有一半进入地下非法拆解渠道,变成废铜烂铁卖掉了,还有一半‘改头换面’以黑车形式沉淀在全国道路上继续行驶。”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如是说。
2010年6月,无锡一辆报废汽车上路肇祸,致人重伤,经查才发现此报废车已经过4次转卖;2011年11月,一车主购买报废货车改装成超重罐车,后在四川某地由于突然刹车失控,造成5死25伤的恶性事故……
专家指出,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多年高速增长之后,将迎来首轮汽车报废高潮期,因而老旧汽车如何规范报废,遏制其重返公路,是一件关系到交通安全的大事。
三种地下渠道,成全报废车辆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以来,在采访时发现,我国实施汽车报废的正规企业“吃不饱”,而不法分子从事老旧汽车“假过户、假转籍”的生意红火,导致大量报废车辆重新流入市场。
据调查,一辆本该报废的车辆没有进行拆解而是流入“黑市”的话,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
一曰“假转籍”。在车辆报废前一年左右,车主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比如说要从A市转到B市,但在转籍手续办完之后,车主并没有带着手续到B市落籍,而是将这辆车卖到第三地继续行驶或者直接高价卖给私拆滥解的黑作坊。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龙少海说,“假转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很多见。“摇身一变”之后,转出地车管所信息显示该车已经转出,但名义上的转入地并没有该车的登记,实际的转入地更不可能有这辆车的信息。这样一来,这辆报废车“明目张胆”地消失了。
二曰“假过户”。走访了部分二手车市场发现,有相当一批的中间人为了收取费用,帮助车主办理“假过户”手续,例如通过孤寡老人的身份证或假身份证先将车辆进行过户,然后卖到异地。
据了解,这些不法分子在办理“假转籍”“假过户”过程中,甚至将车辆的识别代码――车辆大架号抹掉。这样一来,即便这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地交警也无法找到原车主。
三曰“假报废”。鉴于各地车管所管理上宽严不一,自2008年政府允许车辆异地报废的规定出台后,一些不法分子选择一些“有门路”“有关系”的车管部门进行异地“假报废”。
某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负责人介绍,离天津不远的河北省某县就是异地“假报废”车辆集中地。一些天津车主在车辆报废前,会到这儿的车管部门,以“车辆因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为由,运用一些手段,请对方开具异地报废证明。实际上,这辆名义上已经报废的车辆,不久又会回到天津市继续行驶,或者转卖给私下拆解的黑作坊。
老旧汽车报废,亟待加强监管
国务院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制报废汽车应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如何治理“三假”毒瘤?调查发现,报废汽车流失大约有两个环节:在上游,车管部门被动进行“强制注销”,无法从源头上管住报废汽车流向黑市;在中游和下游,监管部门缺乏有效执法手段,除了不定期联合检查外,并未形成打击黑车市场的长效机制,以至于拼装二手车或翻新后的零部件重返汽车市场。
业内人士建议,首先要加强转入、转出两地车管所的联动,封堵“假转籍”“假过户”交易空间。在车主办理转籍手续时,两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必须联合行动,可借鉴以往做法,先拿到转入地证明后,转出地才能办理转籍,通过约束性的规定,杜绝车主“假转籍”。
其次,要保证报废汽车信息的真实录入,确保信息统计准确性。商务部门要尽快出台规定,明确要求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车辆进行信息录入时,必须包括所有接收的报废车辆。
其三,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龙少海说,我国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500多家,每家企业下设很多网点,实际上的回收单位已超过2000家,“僧多粥少”及“恶性竞争”的状况亟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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