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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极贯彻《七条规定》

  •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 作者: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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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充分领会《七条规定》的意义,制定宣贯工作方案

  一是《七条规定》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学习研讨,认识到,《七条规定》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对于维护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是在2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议后,按照杨栋梁局长对宣传贯彻《七条规定》的要求,我局立即研究制定了《北京煤监局关于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宣贯和督查工作方案》。

  三是领导带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2月5日,市安全监管局、北京煤监局召开了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了2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生产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和杨栋梁局长等领导在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领导对《七条规定》重要意义和如何贯彻进行了宣讲,提出了要求。

  四是制作并发放宣传材料。3月初,我局制作了《七条规定》宣传展板、张贴画等70余套,分发到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和各个煤矿,同时要求各煤矿的广播、电视、报纸对《七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

  五是组织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2月2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我市煤矿开展的“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煤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安办发[2013]10号),对我市主体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我局明确了《 七条规定》宣讲工作的牵头部门,深入到全市的4个煤矿,对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宣讲培训,讲解七条规定出台的背景、主旨以及具体要求。

  二、开展落实《七条规定》的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对《七条规定》宣贯工作专项检查。2013年2月19日—22日。局领导带队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4个煤矿节后复工及宣贯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开展《七条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4月底和5月初,我局对全市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七条规定》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煤矿的落实情况。

  三是煤矿企业积极行动,认真开展《七条规定》宣贯和落实工作。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召开专门会议,对《七条规定》的宣贯工作进行部署,在集团报纸《京煤工人》上刊载了《七条规定》,利用安全例会等形式对《七条规定》进行了宣贯。各煤矿制定了宣传贯彻方案,将《七条规定》印制成卡片发放至每名员工。

  木城涧煤矿和大台煤矿分专业制定了“十项必须”和“十项严禁”。大安山煤矿、长沟峪煤矿制定了矿级管理人员的“十条红线”和科段长的“八条红线”等。并连续十天利用安全例会的时间进行《七条规定》的学习和考试,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对规定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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