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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矿长也套上了“紧箍咒”

         非煤矿山《七条保证》成为了最近福建省龙岩市安监系统、非煤矿山企业最热门的话题。3月19日,龙岩市安监局出台了《龙岩市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保证》(下称《七条保证》)。

        近日,记者来到龙岩市新罗区安监局矿山股股长王德元的办公桌前,只见桌案上摊放在一份新“出炉”的《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保证的自查自纠检查表》。

        王德元告诉记者,“七条保证”从内容上说虽然只是操作规程的一部分,但对于矿山安全检查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对于基层执法检查来说,也使我们检查的内容更为完善,更加有操作性。他们按这“七条保证”的内容制定了《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保证的自查自纠检查表》,在接下来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将企业是否有对照“七条保证”开展自查自纠,是否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等作为监管重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责令企业整改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受《七条规定》启发,市长亲自部署

        龙岩市是福建省重点矿区,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目前全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263家,其中管地下矿山就有78家。另有基建矿山38家,其中地下矿山18家。

        近年来,龙岩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明显好转,但是由于非煤矿山开采历史悠久,早期监管不到位,矿山开采水平比较落后,导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随着开采的逐步深入,开采水平逐级降低,采空区和水患问题日渐突出,提升运输环节难度加大。近期,由于非煤矿山矿产品普遍价值较低,开采利润较少,企业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没有保障。

        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后,启发了龙岩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思路。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赖继秋副市长立即指示由市安监局牵头,参照煤矿《七条规定》,研究起草符合龙岩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的《若干条规定》。

        龙岩市安监局开展多次调研,组织包括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部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一级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在内的各方人士,召开研讨座谈会,在大家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和提炼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

        “通过分析近年来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30多个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经反复归纳、提炼,依法作出硬性的规定。”龙岩市安监局局长阙朝阳说。

        初稿形成后,龙岩市安监局又多方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最终经过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形成了《龙岩市非煤矿山矿长保护旷工生命安全七条保证》,并以安监局文件颁布实施。

        其《七条保证》内容包括:1.保证按照设计开采,禁止以掘代采和越界开采;2.保证做好采空区和顶板管理,禁止危险状态下作业;3.保证落实防治水安全措施,禁止水患不明下作业;4.保证通风系统可靠,禁止污风作业;5.保证机电和提升运输设备完好,禁止使用非矿用设备;6.保证坚持领导带班下井,禁止违章指挥;7.保证露天矿山按采矿工艺顺序开采,禁止掏采和一面墙开采。

        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预计到11月份底,我市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将按要求在硐口及办公室等醒目位置挂《七条保证》宣传语,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纸质文件、照片培训考试等相关资料分类归档。”漳平市安监局局长李智表示。

        据悉,为确保此次《七条保证》得要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龙岩市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地方主流媒体上刊登相关报道,印制《七条保证》发放到每个矿工手上;二是通过短信发送的形式,把《七条保证》发送到每个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手机上,同时要求每个非煤矿山企业将《七条保证》制作成安全标识,悬挂在井口及办公楼等醒目部位;三是龙岩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制作专刊,深入报道企业在学习《七条保证》后,工作中的改变和给整个非煤矿山行业带来的变化;四是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下矿山,到一线开展宣讲,重点学习培训《七条保证》。五是拟在今年4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组织全矿管理人员和一线矿工,重点学习解读《七条保证》,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应急自救互救及安全应知应会等实操知识,并组织考试。

        龙岩市安监局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须开展《七条保证》宣传学习活动,聘请专家解读《七条保证》;各非煤矿山按照《七条保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明确整改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各非煤矿山要按照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所有矿长、所有外包施工队伍、所有一线矿工的“五覆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不仅如此,龙岩市安监局还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把《七条保证》的贯彻和落实纳入日常检查内容而且还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对照《七条保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

  《七条规定》是一项福祉

  在基层非煤矿山,记者电话联系了福建省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姜益丰。他告诉记者,在接到市安监局文件后,他们结合自身特点,立即将“七条保证”进行了细化分解。

  “虽仅有百来字,却是抓住了要害。虽然这些规定过去都有,但是都散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当中,许多矿长并不熟悉。”姜益丰认为,“七条保证”对于提高矿长安全生产意识,规范非煤矿山开采,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系数非常有意义。

  据悉,龙岩“七条保证”以监管部门的文件形式要求之后,广大矿长非常拥护,认为这七条是每一个矿长都应该做的,而且是能够做到的,在实际的工作中一定能很好地贯彻执行。

  “不管是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还是将来的安全生产形势都是非常必要的,这将是一项“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保护矿山工人生命安全,是一项福祉。“龙岩学院何标庆教授作为龙岩市安全生产非煤矿山方面专家,他亲自参与了“七条保证”制定的研究讨论。

  何标庆认为,“七条保证”是结合龙岩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从采空区、透水、顶板、冒顶、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等方面提出的更为具体的要求。通过《七条保证》,把应该做的、必须做的,规定的非常清楚,便于记忆,也便于一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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