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唐山梁文学先生问:他们企业一员工早上在食堂吃饭,因为有粥洒在地上滑倒,导致大腿骨骨折,医疗费用还挺高,花了几万元。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被否定,但他们在网上查找,发现有的地方类似情况就算了工伤,到底算不算工伤?职工的医疗费怎么办?如果不服当地劳动部门不是工伤的认定,还有什么解决办法?
最佳答案:这种情形不宜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所引起的伤害。在食堂吃饭,既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地点,更不是因为工作导致的伤害,完全不具备工伤的构成条件。我们可以比较两种情形,一是在操作机床时滑倒受伤,这个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两者显然有着本质差别,操作机床属于工作,而吃饭显然不是工作;二是在家吃饭或在饭店吃饭滑倒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肯定不能。这个和在食堂吃饭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在吃饭而非工作。此种情形认定工伤,是违背《工伤保险条例》的。在程序上不服认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应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食堂管理不善,可以有其法人承担侵权责任。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